660001,个人所得税税率陷阱有哪些
660001,个人所得税税率陷阱有哪些?
你好!我是云中子兔
很高兴能够回答你的问题,本人从事保险行业数十年,对财经领域略有见解,希望以下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第一、先介绍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类
关于个人所得税我们目前接触最多的也就是每个月工资的扣税了。
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第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相对应的税率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五险一金)-附加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它扣除。
第三、征收管理
目前国家采取的是源泉扣缴和自行申缴并用法。
第四、缴纳方式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对于你提出的个税税率的陷进和如何避免问题,新个税“设”的6个陷阱,
新个税法实施后,税率由9级缩减为7级,最低一个临界点变为18000元(见表二),“陷阱”也相应缩减为6个,也即6个奖金区间,分别是:
[18001B>元-19283.33元]
[54001元-60187.50元]
[108001元-114600元]
[420001元-447500元]
[660001元-706538.46元]
[960001元-1120000元]。
以最高的一个区间为例,如果年终奖是960000元,应交税330495元。如果年终奖是960001元,应交税将会达到418495.5元,两者相差88000.5元。在这个区间里直到年终奖增加到1120000元,才会刚好出现多发年终奖实际也会多得的情况。
以上就是关于个人所得税和税率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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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如何按累进计税?
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件基本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02
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以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详见下表)
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明细表
序 全年一次性奖金 年平均后月收入额 计算过程 实缴个税 备注
1 0-18000(以18000为例) 18000/12=1500 18000*3% 540 第一级税率
2 18001-54000(以54000为例) 54000/12=4500 54000*10%-105 5295 第二级税率
3 54001-108000(以108000为例) 108000/12=9000 108000*20%-555 21045 第三级税率
4 108001-420000(以420000为例) 420000/12=35000 420000*25%-1005 103995 第四级税率
5 420001-660000(以660000为例) 660000/12=55000 660000*30%-2755 195245 第五级税率
6 660001-960000(以960000为例) 960000/12=80000 960000*35%-5505 330495 第六级税率
7 960001以上(以1000000为例) 1000000/12=83333.33 1000000*45%-13505 436495 第七级税率
注:①上表未考虑当月工资是否达到3500元起征点;②在每一级税率档,均可按实发奖金数套用计算公式计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03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04
对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
个人所得税临界点(适用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照目前个税超额累进的方法,有可能造成虽然多发了一元钱,但会因此多交几千块税金的情况出现,详情如下。
发18001元比18000元多纳个税1155.1元;
发54001元比54000元多纳个税4950.2元;
发108001元比108000元多纳个税4950.25元;
发420001元比420000元多纳个税19250.3元;
发660001元比660000元多纳个税30250.35元;
发960001元比960000元多纳个税88000.45元。
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的准则以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合理筹划个人所得税,减少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仅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还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充分运用纳税优惠政策合理避税,为职工减轻纳税负担,对于个人所得税较为现实的税收筹划方法,我们想到以下几方面:
1、住房公积金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06〕10号《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所以,公司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比例、缴纳基数不要偏低,可以充分利用税收政策,提高缴纳住房公积金,给予员工更高的福利政策,从三种情况可以减少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方面按规定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以在个人所得额中扣除,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方面按规定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以降低个人所得税级次,减少缴纳个人所得税;三方面按规定标准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部分可以替换给予的工资薪酬,减少个人所得额,少缴纳个人所得税。
2、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财税〔2013〕103号《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所以,公司可以适当通过建立职业年金账户,以便减少缴纳个人所得税。
3、巧用年终一次性奖金、利用级差、扣除项目测算,合理纳税筹划,争取利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这一优惠政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年终奖的发放时间和年终奖与工资的比例进行调整以达到节税目的。
通过超额累进税率存在"临界点"效应,根据测算,单位发放年终奖存在"盲区",在"临界点"附近,年终奖的数额的稍微变化,可能带来的是高达几万元的税负,单位在年终奖的发放过程中,应避免以下6个盲区:
6个盲区 超过盲区税负增加额
18001元-19283.33元 发18001比18000元多缴纳税款1154.10元
54001元-60187.50元 发54001元比54000元多缴纳税款4950.20元
108001元-114600元 发108001元比108000元多缴纳税款4950.20元
420001元-447500元 发420001元比420000元多缴纳税款19250.30元
660001元-706538.46元 发660001元比660000元多缴纳税款30250.35元
960001元-1120000元 发960001元比960000元多缴纳税款88000.45元
6个盲区
超过盲区税负增加额
18001元-19283.33元
发18001比18000元多缴纳税款1154.10元
54001元-60187.50元
发54001元比54000元多缴纳税款4950.20元
108001元-114600元
发108001元比108000元多缴纳税款4950.20元
420001元-447500元
发420001元比420000元多缴纳税款19250.30元
660001元-706538.46元
发660001元比660000元多缴纳税款30250.35元
960001元-1120000元
发960001元比9600
个人所得税如何筹划最划算呢?
谈到年终奖与个税策划,主要是规避个税盲区,体现年终奖多劳多得,而不要出现多劳少得。
我们来先看什么是个税盲区: 对年终奖处于某个区间时候,年终奖与实际拿到手的年终出现倒挂问题,就是常说的“税收盲区”或“税收陷阱”,在这个区间,所得年终奖增加与税负增加不相匹配,税收调节功能的失效与盲目,出现多劳少得问题。
我们来看看税收盲区或税收陷阱是原因造成的: 从个税的计算方法可以看出,取对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规则,年终奖和个税是一致的,但是最终算税,是年终奖总额乘以税率,但是速算扣除数并没有乘以12,所以存在了个税税收盲区或税收陷阱。简单说就是税率级差导致个税税收盲区或税收陷阱。
举例说明:
(1)张三的年终奖是18000元,18000/12=1500,对应税率3%,速算扣除数0,个税是18000*3%=540元,到手年终奖=18000-540=17460;
(2)李四的年终奖是18001元,18001/12=1500.08,对应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105,个税是18001*10%-105=1695.1,到手年终奖=18001-1695.1=16305.9。
(3)可以看出,李四的年终奖比较张三多发了1块钱,但到手的奖金反而少了1154.10元。
对于年终奖为18000的人来说,缴税:18000×3%-0=540,所得:18000—540=17460; 对于年终奖为X(X ≥ 18001)人来说,缴税:X-17460=10% X-105,解得 :X=19283.33。
这个[18001元,19283.33元]就是税收盲区,19283.33就是与18001对应的一个盲区的上限,与此同时,19283.33也是一个平衡点。年终奖金额在这个盲区内,出现多劳少得现象。但如果年终奖超过盲区上限后,年终奖又会体现多劳多得,直至到下一个盲区。
通过计算,年终奖个税税收盲区有六个:
[18001元,19283.33元]
[54001元,60187.50元]
[108001元,114600元]
[420001元,447500元]
[660001元,706538.46元]
[960001元,1120000元]
年终奖在这六个盲区,宁可少1000元,不要多拿1元。
怎么合理避税 主要是怎么规避个税盲区,常见方法主要有:
1、通过捐款来合理避税 如果出现某位职工年终奖在某个税收盲区,通过个人捐款,降低年终奖应税额来规避税收盲区。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假如张三年终奖18500元,他通过合法渠道捐款500元,年终奖应税金额减少18000元,处于税收盲区外,既做了善事,又实现了年终奖到手金额最大化。
2、专业人士提前规划 随着年终奖总额的增加,增加税额和增加的奖金之间的差会越来越小,直到过了盲区时,这种情况会消失,重新回到多劳多得的状态。 因此专业的HR或财务人员,会研究年终奖个税盲区问题,从制定年终奖分配办法、年终奖金额级差等方面会统筹考虑个税问题,力求避开各个税收盲区,合理为员工避税。
3、拆开奖金或调整工资奖金配比,分拆后填到工资少的月份 这个方法操作比较有难度,不能普遍适用,只有对平时拿底薪、年终拿高额年终奖的职工有用。正常情况下,年终奖高的职工,平时的工资也不会低到哪里去,如果这么操作的话,反而可能扣的税更多。
希望该回答能帮助你。想进一步了解年终奖那些事儿,可关注,跟帖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