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动dnf终极版白色死神(白色死神和花好月圆谁更值得兑换)

2023-10-15 13:24:03 106阅读

传动dnf终极版白色死神,白色死神和花好月圆谁更值得兑换?

白色死神值得兑换

白起的白色死神是他众多皮肤里颜值相当高的一款了,也是唯一把腰站直了的皮肤!而且白起改版后模型也是帅帅的,光看颜值就很喜欢他了!虽然兑换需要58个皮肤,但他的颜值就已经很值了,并且现版本的白起还是蛮强的,打边路也是不虚其他英雄了热度也高,可以换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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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瑟九八k和莫辛纳甘哪个比较厉害?

我是冬雨AK,说下看法

这个问题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很多吃鸡玩家肯定认为毛瑟98K更厉害一些,毕竟吃鸡游戏把毛瑟98K“神话”了!但其实两款步枪的性能不相上下,甚至在莫辛纳干的精度还好一些!

严格意义上来讲,毛瑟98K比莫辛纳干晚了40多年,但Gew.98式步枪是毛瑟98K的前身,Gew.98式步枪在1898年成为德军制式步枪,而莫辛纳甘步枪1891年开始生产,两款步枪可谓是一生的宿敌,一战 二战时期德国和苏俄士兵都是拿着这两款步枪在战场上厮杀。

莫辛纳干型号众多,以其中的狙击型为例进行比较,全枪长:1287毫米,枪管长:730毫米,弹药口径:7.62X54mm步枪弹,弹仓容量:5发,枪口初速:850米/秒,有效射程:1000米

毛瑟98K的数据为,全枪长:1100毫米,枪管长:600 毫米,弹药口径:7.92×57mm步枪弹,弹仓容量:5发,枪口初速:755米/秒,有效射程:800米

两款步枪都采用经典的旋转后拉式枪机,从数据上来看两支步枪相差不大,都是久经沙场经典步枪,甚至在现代局部战场上还出现了两款步枪的身影,但在射击精度方面,莫辛纳甘更好一些

首先,莫辛纳干的枪管长度更长,比毛瑟98K多了130mm,且采用的是浮置枪管,精度自然要比98K高一些,其次,毛瑟98K采用的8毫米毛瑟弹,虽然威力大,但弹头重量较大,因此弹道比较的弯曲,而莫辛纳甘的7.62mm步枪弹,弹道平直,性能优秀,现代很多高精度狙击步枪仍然采用这种口径。

很多闻名世界的狙击手都是使用的莫辛纳甘步枪,例如白色死神西蒙.海亚使用的就是芬兰版的莫辛纳甘步枪,苏联的瓦西里·扎伊采夫使用的是莫辛纳甘,我国的张桃芳使用的是“水连珠”,也就是莫辛纳甘M1944式卡宾枪!

(个人看法,不当之处请指正,图片来源于网络)

小周后是如何气死姐姐大周后并上位的?

娥皇女英本是远古时候帝尧的两个女儿,姐妹两个同时嫁给了舜帝为妻。时光荏苒,转眼到了五代十国时期,南唐世家周宗有两个女儿也叫娥皇女英,这两位周氏家门的娥皇女英也嫁给了同一个人——南唐后主李煜。

南唐后主与大周后——娥皇。

“晚妆初过,沉檀轻注些儿个。

向人微露丁香颗,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

罗袖裹残殷色可,杯深旋被香醪涴。

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

这是李煜描写娥皇儿女欢情的艳歌 《一斛珠》,娥皇姿态曼妙、风光旖旎,令人难忘的打情骂俏。通过“嚼”“唾”两个动作,让一个娇媚可爱的少女形象一下子悄生生地立在了眼前。这样风情万种的女孩子令人怦然心动,顿生怜爱呵护之情。

被历史上称为大周后的周娥皇,一次应诏入宫演奏琵琶。李璟(李煜之父)见她生得花容月貌,肤白如雪;眉弯如月,红唇似樱,细腰如柳,艳压群芳。而

弹起琵琶来纤指轻拢慢捻,技艺娴熟,曲声琮琮,如听清泉,似见飞花,使深谙音乐的中主李璟大为赞赏。把南唐宫中珍藏的国宝“烧槽琵琶”赏赐给了娥皇。

并与周娥皇的父亲定下了儿女姻缘。

就这样,在南唐保大十二年(公元954年),国色天香、才貌双全的周娥皇一身凤冠霞帔,莲步款款走进了帝王之家与锦衣华服的六皇子李煜结为伉俪。

锦衣玉食的帝王之家,拥有的是数不尽的浪漫与温馨。日光倾城。二十四岁的李煜即位南唐国主君位,周娥皇被册封为皇后,“嬖之专房”,可谓荣极恩宠。

说实在的要是李煜做一个富家的公子哥风流倜傥、吟诗作对、逍遥自在还是可行的,但一国之君这样做,就是破家败国的昏庸君王了,注定要成为一个历史的悲剧人物。

李煜和周娥皇的宫中生活日日曼舞,夜夜笙歌 。而此时北方的后周已经换了天地,赵匡胤黄袍加身,厉兵秣马,正在做着统一全国的准备。

在雕栏玉彻的南唐后宫里,风流儒雅的君王,聪颖曼妙的妃子,夫妻俩陶醉在诗词音乐歌舞的艺术天堂里。他的笑颜美好,似阳光明朗。她的眼神温柔,似月光倾城。单纯的快乐就像是一张还没有写诗的红笺。

南唐原本就处于江南富庶之地。经过南唐开国之祖李昇实行不生战事、休养生息的政策,经济开始繁荣起来。而到了中主、后主两朝,朝野上下开始弥漫奢华之风。

司马光《训俭示康》家训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吾今日之俸岂能常有?身岂能常存?一旦异于今日,家人习奢已久,不能顿俭,必致失所。岂若吾居位,去位,身存、身亡,常如一日乎?呜呼!大贤之深谋远虑,岂庸人所及哉!

可惜司马光写给儿子司马康的家训李煜看不到,要是司马光早生几十年,或许他的这番话能震聩李煜。让他知道他的这些败家行为要不得。

据《尧山堂外记》卷四十一记载,南唐后主的内宫从来都不点蜡烛,每到夜晚就会悬起一颗大宝珠,照的一室光亮如同白昼。不知道这夜明珠是何种宝物,难道是穿越去的电灯泡💡。

据说那些在南唐后宫服务多年的宫女,后来被北宋的王公大臣挑去了。这些养尊处优的宫女,竟不习惯汴梁城那些王公大臣家里点蜡烛,说熏得眼睛疼。

这大周后既是一国之尊的皇后,又是颇有创意的“时尚达人”、“第一网红”,自然成为赚足人们眼球的“时尚风向标”。当周娥皇那“纤秾挺秀” “高髻临风”的身影在宫中飘然而过时,人们远远望去竟以为是仙女下凡。于是,不仅宫中女子都竞相效仿,也成为南唐少女们街头巷尾争相模仿的对象。

大周后香消玉殒

周娥皇在十年间,为李煜连生了三个儿子,大周后也真能生产。大周后天性慈爱,孩子们也个个乖巧俊雅,聪明伶俐。想想孩子的爹妈这么俊郎俏丽,孩子肯定错不了。

在三个孩子之间,娥皇最宠爱小儿子仲宣。这也符合一般父母的习惯,往往最小的儿子得到更多的父母宠爱。仲宣是她当皇后那年生的,此时年方四岁。初封宣城公,娥皇特别把他放在自己宫中亲自照顾,而不肯假手侍佣。

据《玉壶清话》记载,后主幼子仲宣少敏慧特异,眉目神采如画,他聪明听话,三岁的时候就可以背诵《孝经》和古杂文,还能辨识音律音奏,如此聪慧神童令人惊叹。

然而夫妻二人对幼子的疼爱却换来了一场悲剧。李煜二十八岁那年,二十九岁的周娥皇偶感风寒,因为害怕传染给才四岁多的孩子,就把孩子交给别院由保姆照管。

大周后卧病月余,丝毫不见好转。亲人们常到佛堂焚香跪拜,祈祷佛祖保佑大周后早日康复。聪明懂事的小仲宣想早日回到母亲身边,见众人这样,小仲宣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原来这样可以让母亲的病好起来呀。

有一天,小仲宣独自跑到香烟袅袅的佛堂里,见迎面香案上供奉着祭品,烛光摇曳,光影昏暗。小仲宣学着大人的样子煞有其事地跪在蒲团上,双手合十,嘴里念念有词。

没想到的是,此刻有一只全身漆黑的大猫正蹲伏在神龛佛像前,两只眼睛看着案上的供品。仲宣起身突然看见黑猫,吓得大叫一声。那黑猫也受到惊吓,纵身一蹿,将供桌上的长明灯打翻在地,小仲宣突然遭到惊吓,两眼翻白,昏倒在地。

人们发现后急忙送医,结果救治无效,几天后魂归而去。

李煜惊闻爱子夭折,痛不欲生。更让李煜为难的是,这事还不能让大周后知道,否则定会要了爱妻的命。

然而,仲宣夭亡的消息还是让大周后知道了。回到题目,要说小周后气死姐姐的话,可能就在这个问题上,据说,小仲宣夭折的消息是她“无意”中透露给姐姐的。

爱子如命的大周后惊闻恶耗,昏死过去,她以为是自己的病害死了儿子。经过丧子之痛与疾病的折磨,大周后的病势骤然加重。

李煜在这段时间里,像是照顾父母般细心照料周娥皇,“药非亲尝不进,衣不解带者累夕”。他时时守在娥皇的病床边,开始为娥皇病情祈祷;

玉树后庭前, 瑶草妆镜前。

去年花不老 , 今年月又圆。

莫教偏,和月和花,天教长少年。

这首《后庭花破子》词里,娥皇被比作后庭中的玉树,比作梳妆台镜边的瑶草。去年的花今年依然开得鲜艳,今年的月亮和去年一样圆……

然而,娥皇的病情终于无可挽回了。弥留之际,李煜日夜守候在她身边。她临终握住丈夫的手深情说道:

婢子多幸,托质君门,窃冒华宠,

业已十年。世间女子之荣,莫过于此。

所痛惜者,黄泉路近,来日无多,

子殇身殁,无以报德。

然后,她叫人拿来当年赏赐的烧槽琵琶和自己日常佩戴的玉环,亲自放到后主李煜手里,殷殷说道:“我的一切,都是君之所赐,只有这琵琶,是公公的遗泽;这玉环,是我母亲留给我的,都是我形影不离、最为珍爱的。现在我要走了,不能再陪伴你,就让它们代我陪伴你吧。”

说完这一切,她又奋力坐起来,亲笔写下遗嘱,请求死后薄葬。此后又静卧三天,然后又起身沐浴更衣、打扮整齐,又拿出一块玉含在嘴里,随后躺在床上,缓缓闭上眼睛。离开了人世,这一年,大周后才三十岁。这一天是964年十一月二日。

这临去世也太潇洒了,你当来世间一遭是来旅游的吗?不过看样子好像是真的来旅游的。世界风景再美,也不是属于自己的。

李煜与小周后——女英

大周后去世,到了次年正月初一才正式下葬,李煜亲自主持了追悼会,将大周后心爱的烧槽琵琶放进陵墓陪葬。并亲自写了祭文悼念亡妻,以他的才华用血泪写了一篇洋洋洒洒的祭文《昭惠周后诔》。署名为“鳏夫煜”,鳏夫是指没有妻子或者丧妻的男人。

但李煜可是个闲不住的男人,当时可能有终生不再娶的决心,可是遇到一个不得不娶的女子的时候,这决心还能坚持吗?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有一个女子把李煜从悲痛中拯救回来,这个人不是别人,而是大周后的妹妹女英。

因为这姊妹两个取的名字娥皇女英,就注定要延续上古大舜娶尧女的传奇。

娥皇生病期间,妹妹女英就被召来陪伴姐姐。女英比娥皇小14岁,李煜和娥皇结婚时,女英才5岁,随着经常入宫来探望姐姐姐夫。当时的小周后可是经常被姐夫抱在怀里玩耍,不但李煜喜欢,就连李煜的母亲圣尊太后也对她十分喜欢。

随着时光的流逝,当年混沌未开的小女孩已出落成15岁的袅娜少女。周女英生性活泼,美丽可爱,深得李煜母后钟氏的喜爱,时常派人接她到宫中小住。

初春,李煜来到花园,园中牡丹、芍药开得正艳,蜂蝶起舞,阳光普照,在这样的时空里,让李煜暂时忘记丧妻的烦忧。

几朵硕大的芍药十分娇艳,很像女孩子的脸庞,没错就是女孩子的脸。女英不知什么时候也来到花丛中,隐身花间,与花同美,不对!应该是比花还美。李煜发现这种俏丽青葱的脸顿时呆了。

二人四目相对,都不好意思地笑了。彼此心有灵犀,情意相投,一切尽在不言中。

当晚,李煜辗转难眠,眼前晃来晃去全是那如花的面容和娇笑的神情。后主不由得灵感涌动,欣然提笔,一挥而就一首《更漏子》:

金钗雀,红粉面,花里暂时相见。

知我意,感君怜,此情须问天。

香作穂,蜡成泪,还似两人心意。

山枕腻,锦衾寒,夜来漏更残。

大姐尸骨未寒,姐夫小姨子打情骂俏,移情别恋。这世界有真正的爱吗?

李煜见女英吹笙,李煜写道:“眼色暗相钩,秋波横欲流。”横欲流的从来不是“眼波”,而是“欲望”!

一日午后,李煜散步来到女英的住处,径直悄悄走进安闲静谧的画堂深闺。见女英正在午睡,美人如玉,暖香袅袅,人李煜感觉恍入天台仙境。女英长发散开,像翠云般散落在绣枕上……

蓬莱院闭天台女,画堂昼寝人无语。

抛枕翠云光,绣衣闻异香。

……

两个人,忘却了世间烦恼,抛开了人间伦理。终于走到了一起。

如果李煜能把这“色”心用在国家大事上,用在军事民政上,用在百姓疾苦上,用在励精图治上,何苦后来之苦呢!

大周后之死与小周后有没有关系呢?

回到题目,大周后到底是不是小周后“气”死的呢?

据陆游《南唐书》十六后记载:“初后寝疾,小周后已入宫。后偶褰幔见之,惊曰:如何日来?小周后尚幼,未知嫌疑,对曰:既数日矣。后恚,至死,面不向外。”

意思是说,女英进宫多日,直到姐姐病危时才去探望娥皇。娥皇看见妹妹站在床边,娥皇惊呼:“妹妹什么时候来宫里的?”天真的妹妹不会撒谎,以实相告:“来了几天了。”娥皇马上明白了,她翻身向里,不再看任何人,至死都没有转过身来看李煜一眼。

女人在这方面都是狡黠、聪明的,都有自己的“特异功能”,如果这时候女英再在姐姐伤口上“撒盐”,顺便告诉姐姐外甥仲宣夭折了,会有什么样的情况——杀人不见血啊!

夜晚时分,她让宫女取来她旧日整理的曲谱和最爱的烧槽琵琶。《恨来迟》《邀醉舞》《霓裳羽衣曲》一页一页翻去,泪水打湿了曲谱。这些都是在自己曾经最美丽的时刻所拥有的。如今镜子里的她,面色蜡黄,眼窝深陷,目光中全无往日神采。

良久,娥皇冷冷地吩咐身边的宫女:“将它们都烧了罢!”

这些曲谱曾经是她的心血所在。眼看着它们渐渐化作缕缕青烟,她闭上眼睛。让她心碎的是,那个闯入的人竟是她的亲妹妹。

其实,娥皇周后不知道,小周后与李煜之恋,其实是自己父亲周宗一手促成。他担心长女娥皇久病不愈,皇后之位就会旁落他人之手,更影响周氏家族利益。

因此,周宗亲手导演了一出姊妹同嫁,越俎代庖的宫廷剧。

唉!这样的宫廷故事其实在历代皇朝屡见不鲜。

在娥皇死后第二年,圣尊太后钟氏也死了。母亲的死在感情上沉重打击了李煜。

根据古代的礼仪,李煜必须是守制三年以表孝心,不能谈情说爱,甚至连夫妻同房也不允许。李煜必须在皇宫中度过三年带发修行的和尚生活。他与小周后自然不能马上成婚了。

开宝元年(968年)十一月初五这天,女英嫁给了守孝三年期满的李煜,被立为皇后,史称“小周后”。这一年,她恰好十九岁,这和她姐姐当初嫁给李煜时是一样的年龄。

此时,北宋赵匡胤已经“黄袍加身”八年了,正在厉兵秣马进行着统一全国的行动。可这时的李煜还在为了要更隆重体面的娶小周后而煞费苦心。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

为了让小周后名正言顺地入主中宫,李煜命令掌管礼仪的大臣详细查阅历代帝王大婚沿革,草拟婚礼的程序。他要中书舍人徐铉后知制诰潘佑参加议定,这两个人意见不一致,争得面红耳赤。

中书令徐铉认为国难当头,财政拮据,婚礼应当从简。娶小周后是续弦不是初娶,应当尽量从简。知制诰潘佑认为这是为国家立皇后,尽管是续弦,还是应该把仪式办得隆重一些。

在讨论婚礼上是否应该奏乐时,徐铉根据周公、孔子之礼,认为皇帝婚礼是国家大事,宜严肃庄重,不能像老百姓搞得吹吹打打。潘佑以孟子说的“尽信书不如无书”,婚礼有音乐才有气氛。

徐铉又说古时结婚即使有音乐,也不能用钟鼓这些乐器。潘佑说《诗经》第一篇就说“窈窕淑女,钟鼓乐之”如何不能用?

在婚礼上是否应该男女交拜,两人意见也相反。徐铉认为要严格按照古书上所说程序夫妻交拜。潘佑却认为天子跟普通人不一样,只有别人拜他,哪能他拜别人,对皇后也是如此。

李煜毕竟宠爱小周后,生怕婚仪简单会委屈了她,因而不顾国家财力困乏而采纳了潘佑的意见,于是宫廷上上下下,全力以赴地为皇上婚仪作准备。

小周后在婚礼前几天被偷偷地送回扬州娘家。李煜在小周后将来所要居住的后宫进行了精心修饰。

李煜和小周后的婚礼事先昭告于世,妇孺皆知。大婚那天,金陵城里热闹非凡。李后主与小周后的风流韵事早已在民间流传。迎亲这天,天刚放亮,金陵大街就挤满了围观人群。屋顶上和街道两侧的大树上观看。几处年久失修的危房发生了坍塌,致使多人死伤,还出现了踩踏事件,这样的婚姻似乎也在预示着什么。

从此,小周后成为李煜心头的最爱。

李煜也不管南唐国势江河日下,日渐衰落,对国事失去了兴趣。而专心致志地沉浸于玩乐之中,对小周后更是百般宠溺。之前大周后的“专房之宠”在小周后这里得以延续。

然而现实并不是李煜想的那样,宫外的局势一天天地发生着变化。963年,宋平荆南;965年,宋灭蜀;971年,宋灭南汉。就在李煜还在醉心于吟诗赏月、弹词弄曲的时候,赵宋的大军已经一步步逼近了。

964年,大周后去世,宋太祖派遣使者魏丕来吊丧,实际上是来探听虚实。情商高智商低的李煜邀请魏丕登楼赋诗,希望在诗词上压倒对方。[捂脸]也是服李煜了,这帝王当得水平,要在诗词歌赋上压倒别人,大有“驴不胜怒,蹄之”之势。

不料魏丕颇有文才 落笔成章,中有一句:“朝宗海浪拱星辰”,暗喻李煜以臣侍宋,以小事大;另有一句“莫教雷雨损基局”,告诫南唐后主要诚心诚意侍奉宋朝皇帝,以免国破家亡。

北宋开宝元年(968年)六月,李煜派遣胞弟从善赴宋朝朝贡,进贡珍宝数倍于前,以满足大宋的胃口,讨好赵匡胤。

然而赵匡胤的雄心,其实这些宝物能够满足的,赵匡胤要的是你南唐的江山社稷,是帝王基业,是归于大宋版图。

此时的李煜才渐渐地明白要想长治久安,要想歌舞升平,不是靠诗词歌赋、美女佳人能留得住的。

赵匡胤扣留李煜的弟弟从善为人质,为了假借从善之手劝降李煜,又是封官,又是许愿,赵匡胤本是节俭之人,却赐从善以豪宅,并且花了大笔银子给李煜修缮了精美绝伦的礼贤宅。

而此时南唐一些有识之士纷纷上书,劝谏李煜,潘佑看到国势日危,群臣却麻木不仁,无所作为,便给李煜连上七道奏疏,不见李煜有任何反应,便递上辞呈,表示挂冠归田。

李煜就免了他所有官职,却又不放他归田,命他留在京师,负责编修国史。潘佑十分恼怒,又把第八道奏疏呈上,奏疏中,潘佑以历史上有名的亡国昏君桀、纣来比喻李煜。

其实,这不是比喻,李煜就是桀、纣一流,只不过他没那么残忍,会做一些令人心动的靡靡之词,来引发后人男女爱情的泛滥,李煜是桀纣,大周后、小周后何尝不是妹喜、妲己呢!

随着潘佑、李平的自缢身亡,南唐已经是人心惶惶、岌岌可危了。

开宝七年(公元974年)九月,宋太祖赵匡胤下诏山南东道节度使潘美、颍州团练使曹翰、侍卫马步军都虞候刘遇从江陵出水师沿江东下,义成军节度使曹彬、侍卫马军都虞候李汉琼等人挥师南进,拉开了歼灭南唐的战争。

经过一年的围困金陵已经油枯灯尽。李煜意欲蹈火自焚,被身边侍卫救下。面对兵临城下的宋军,李煜已没有主见。

此时围城的曹彬却没有下令攻城,反而声称因病卧床,闭门谢客。副帅潘美不解。原来曹彬担心众将不听招呼,城破之日屠城,他要众将盟誓,破城之日,决不妄杀一人。众将承诺,焚香盟誓后才下令攻城。

公元975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城破,攻入皇宫。

而此时在后花园中,李煜正在和小周后一起填《临江仙》一词。当听到内侍进奏城破后,李煜徒然掷笔,传谕召近臣齐聚澄心堂商议投降一事。

宋军破城后,因为曹彬谨遵宋太祖的命令,严令部下不得入宫骚扰内眷,并约束部下,退到辕门以外,列好队伍,等待南唐君臣出城纳降。

北宋开宝八年十一月底,李煜率领群臣开门出降。

离开金陵这天,江边岸上百姓送别的多达万人,船上女眷与岸上送别的百姓一齐痛哭失声,许多人呼喊他。小周后女英感动得不要不要的,泪水长流。

李煜和小周后住在礼贤宅,每日美酒为伴,可好景不长,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十月二十日,赵匡胤不明不白地离世,太宗赵光义继位。

小周后之死

小周后入宋后,被封为郑国夫人,得随列入宫觐见。赵光义便让小周后等南唐“命妇”到宫中拜见后宫嫔妃,谁知道这一去就是好几天——赵光义乘机让小周后留宫陪寝。

小周后自然拒绝。赵光义当时不到四十,见到小周后色心顿起,如狼似虎地扑上去。小周后惊叫着逃跑,抵死不从。赵光义命四名宫女上前抓住小周后把衣服扒掉,强行按到床上……

最令人发指的是,赵光义居然还让宫中的画师将现场画下来,这就是在野史上有名的《熙陵幸小周后图》。这赵光义是不是有“窥视癖”。

一乘轿子把面色冷漠、颜容憔悴的小周后抬回来时,内心的高贵已经被野蛮残暴摧残的荡然无存了。

李煜站在一边唯有沉默,内心却翻滚着羞愧、悲愤、耻辱……可是,一个寄人篱下的亡国之君,连命都会随时丢掉,还有什么办法,什么尊严呢?

赵光义也尝到了甜头,三番五次召小周后入宫侍寝。

迫于巨大的生存压力,为了夫君和自己能够平安度日,小周后不敢不从。这个可怜的江南女子,只能承受来自于失去尊严的委屈。每次从宫中回来,都要捶胸顿足,抱头痛哭。

此刻以诗词见长的李煜又要做诗了,不过这是亡国之诗:

深院静,小庭空,断续寒砧断续风。无奈夜长人不寐,数声和月到帘栊。

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七月初七,这天是李煜的四十二岁生日,正值七夕。

小周后女英及其他所有入宋的嫔妃宫娥都凑在一起,为李煜祝寿。她们吹笙抚琴,歌舞助兴。真是一群没志气、少廉耻的亡国之徒,这个时候还能提起兴趣来。

李煜神情恍惚,喃喃地说:“好久没这么热闹了。记得有一年生日,我们在移风殿里庆祝。布置得恍如仙境一般。那是‘锦洞天’ 。”

小周后轻轻叹息道:“昔日的繁华,谁能轻易忘记呢?”

正说着,嫔妃们围过来,轮流向李煜敬酒,李煜强颜欢笑,一一接受。

醉意袭来,他眼前浮现往日自己在金陵时的情形。抚今追昔,感慨万千,当下要来纸笔,一挥而就,最出名的《虞美人》跃然纸上: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这词与明朝杨慎的《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如出一辙。可惜悔之晚矣,悟得太迟。

没想到这首《虞美人》,竟成了李煜的“绝命词”。李煜写完,感觉不错,就把它交给宫娥们演唱,自己也击节相和。

唱着唱着,每个人的眼睛上都了一层泪花——今夕何夕,如此断人肠!

这词、这事,当然逃不过宋太宗赵光义的耳目。赵光义心头不禁怒气横生,他召来赵廷美,把一壶毒酒让他赐给李煜,说是给李煜祝寿。

赵廷美爱好诗词文学。平素与李煜谈得来,并不知道内情。他当下提酒来到礼贤宅。两个人谈得很畅快。

赵廷美走后,李煜喝下了赵光义赐的这壶酒,药性很强,度数够高,刚入肚,就五内俱焚,全身痉挛。

李煜心里十分清楚,自己的大限到了,几次在江南舍不得的生命,终于要画上句号。此刻,最割舍不下的,还是当年“手提金缕鞋”的那个漂亮女子。

在痛苦中挣扎着的李煜眼泪汪汪,倒在了惊恐万状的小周后怀里。就在公元978年七月七日的夜里,那个可怜的一代词宗,经受精神折磨后悲惨死去。

生于七夕,终又魂归七夕,生命的轨迹从起点又回到终点,宛如一个人让人惊叹的圆。不过这个圆不圆满,本来不应该这样的。

宋太宗赵光义

小周后看到丈夫的惨死,悲恸欲绝,哀嚎不已。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离分。这一天,他刚好42岁。李煜死后,葬于北氓山。宋太宗辍朝三天,特追封他为吴王,赐太师称号,并令江南旧臣为后主作墓志铭。

徐铉在他的墓志铭中说:“赏人之善,常苦不及;掩人之过,惟恐其闻……”

清冷的月光下,女英一遍又一遍地吹奏着凤箫,却只是教人添怨忆,更加断愁肠。

她痴痴念着夫君留下的这《虞美人》,她深叹,清眸泪流。曾经他走进了她年少时的青春梦中;而现在他的身影、如今他的笑容在尘世之中无处可觅。

她默无一言,面色凝重,手持三尺白绫,缓缓走向了深院角落里那株古老的槐树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

本来不想给他们歌功颂德的,可还是不知不觉被带入了人性的情感之中。可毕竟李煜与小周后是人生的悲剧!

有哪些完结的好看的漫画日漫?

《狼之口》

作者是日本漫画家久慈光久,这是一部以瑞士独立为背景的作品

瑞士,这个位于阿尔卑斯山脚下的中立小国,

自1815年后从未卷入过任何战争之中(包括一战和二战在内)

但即使在这样一片平静祥和的土地上,仍有着一段血腥残酷的建国史!

中世纪时期,瑞士地区的“乌里”“施维茨”“翁特瓦尔登”是奥地利公统治下的三个邦,

“三邦”决心从奥地利公手中夺回自由,遂成立反抗组织“盟约团”

但此时的奥地利公,正是欧洲历史上威名赫赫的“哈布斯堡”王朝

对于这个占据整个中欧数百年,并长期担任西班牙,葡萄牙国王的全盛王朝而言,

瑞士的三邦叛乱,不过是疥癣之疾,

很快,叛军首领便被抓到处死

杀掉叛乱首领的,是一个被称作“公弟阁下”的王族,

阴狠毒辣的他深知“斩草要除根”的道理

而在另一边,叛军自从首领被杀后,便陷入了动荡,

混乱之中,一个壮汉拿着匕首走向首领的女儿,说道:“对不起了,丽兹殿下”

看这位小哥长得浓眉大眼的,怕不是也要叛变革命?

“为什么要这么做?”女孩瘫坐在地上,接着说道:“剪掉头发和翻过山去之间有什么联系吗?”

嗯?

闹了这么一出,原来只是要剪个发而已吗!?

没错,这个小哥,名叫盖欧鲁克,

他不仅不是叛徒,反而是响当当的忠义之士,

为了报答女孩父亲的恩情,决定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她离开这里

要离开这里,唯一的出口就是圣哥达山口

而那里,正是被称为“狼之口”的所在!

为了能够安全通过关口,

女孩装扮成男人,换上了4年没洗过的衣服,甚至不惜将马粪涂在自己脸上!

虽然经过了如此打扮,女孩的心里仍旧十分警觉和不安

但当那个人们口中杀人如麻的恶魔,站在他们面前时,体验到的却是另一番感觉

俊俏的面庞,温柔的声音,让这个女孩顿时放松了警惕!

因为没有通行证,代行官沃夫朗提出了一个奇怪的要求,

盖殴鲁克无法解读出其中的风险,但这是一个机会,

他抽出佩剑,与侍卫长对峙,

但不知是连日赶路导致体力不支,还是本身实力不济,

盖殴鲁克一直被压着打,

看着出于下风的他,女孩忍不住喊了一声:

仅这一声,便引起了沃夫朗的注意,

当盖殴鲁克拼尽全力赢下比赛后,

却被要求——

盖殴鲁克自知身份已经暴露,他再次抽出佩剑准备反抗,

但在绝对的人数优势面前,再精湛的剑术也无济于事,

最终被无数弩箭穿透身体,倒地死亡,

而另一边,毫无抵抗能力的女孩早已被扒掉上衣,雪白的胸脯袒露无疑

最终,在沃夫朗狡黠的笑容中,这个让我一度以为是主角的女孩被执行了死刑!

在这之后,又有无数来自三邦的仁人志士来到狼之口

这之中,有伪装成老妇的少女

有在暗中帮助“盟约团”的旅店老板娘

还有武艺高强,以身犯险打算刺杀沃夫朗的两兄妹

但无一例外,这些人,全部倒在这个噩梦一般的地方,

在这部作品中,正义无法靠热血和努力来实现,而是权谋与智慧,

沃夫朗此人虽然心狠手辣,但换个角度看,却是一位尽职尽责的官员,

不过此时,大家是否想到一个问题,既然狼之口这么危险,为什么没人绕着走呢?

你别说,还真有,

威尔海姆·泰尔,他自诩为“阿尔卑斯山首屈一指的山友”

当年就是他打响了反抗奥地利公的第一枪

这次,他要带着自己的儿子翻越高耸入云的阿尔卑斯山

想要翻越平均海拔3000多米的阿尔卑斯山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更何况,为了隐蔽行事,他们要走最危险的那条路!

能依靠的,只有自己的勇气和经验

但另父子二人绝对想不到的是,在这条只有大角山羊才能通过的天险中,居然也有沃夫朗设置的哨所!

威尔海姆被哨所士兵发现,

无奈之下,他只好引发雪崩,和追击的的士兵一起坠入深崖

夜深人静的夜晚中,边境小镇卢加诺的一家酒馆外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门里的人问道:“你的家畜是牛还是马?”

“山....山羊”屋外的人用颤抖的声音答道

敲门者正是威尔海姆的儿子,

在这场雪崩中,只有他一人生还,

虽然身负重伤,却仍然来到了指定的接头地点,

这可能是沃夫朗职业生涯中唯一一次失误,

但就是这颗星星之火,却成了日后烧毁狼之口的熊熊烈焰,

乃至成了数百年后,瑞士独立的关键!

其实,在阿尔卑斯山地区,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说,

在很久以前,三邦山民为了与外界联通,决定开凿圣哥达山岭

数年后,山岭工程已过大半,摆在他们面前的只剩一个最大的难题

面对这个无法解决的难题,许多人选择了放弃,

然而,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奇迹发生了!

短短一晚,湖泊的水量急剧减少,接近干涸,

人们欢呼着跑向湖泊,

这时,在一旁的小女孩却大叫了起来!

原来,这个小女孩和山岭恶魔做了交易,

只要献出“最初通过之人的性命”恶魔便会帮助人类解决难题,

但此时,在场的任何一个人都不愿意做最后一个牺牲者,

于是,人类耍了一个小聪明,让一直山羊成为“最初通过之人”

被人类耍了的恶魔异常愤怒,但无奈只能遵守约定,

同时留下诅咒:

100年后,在小山羊死去的地方,设立了一个关口,

哈布斯堡皇室派了一个地方官来镇守关卡,

这个人,便是被三邦山民称之为“恶魔”的男人——沃夫朗

沃夫朗设定上虽是反派,但其实只是所属阵营的不同,并且他是一个尽忠职责,手段高明且狠辣的家伙,魅力十足!

最后再说个题外话,

在梵蒂冈,所有的护卫都是瑞士人

这是因为在16世纪初,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为报复罗马教廷与法国结盟而出兵罗马,意图俘获教皇

而此时,教皇身边只剩下一只由瑞士人组成的不足190人的护卫队

其中42人护送教皇进入圣天使城堡,剩下的一百多人留下来抵抗追击至此的数千敌军

而留下来的142名瑞士士兵与查理五世的军队展开了殊死对决,最终全部战死!

因此,为了纪念瑞士士兵在这场战斗中的忠诚与勇敢,从此至今,梵蒂冈的护卫一直由瑞士人负责的。

黄金武士和白色死神谁更好?

两款皮肤都是勇者级别的皮肤同样都是60级指令能免费获得的皮肤,具体选哪个要看你用那个英雄比较多,个人觉得黄金武士比较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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