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华股吧,持有一支股票长达十年
st中华股吧,持有一支股票长达十年?
好股票确实应该长期持有,尤其是在资产配置中,起基础作用的稳健型股票。我买卖过好几个现在看来是超级大牛股的票,但无一例都在中途出局,持股十年以上的仅有一支。能不能长期拿住股票不放,持股体验很重要,长期来看,缓慢爬坡状的股票,更容易坚持下来。但即便价值投资典范如纳斯达克指数这样的,50年间162倍,长牛,也在2000年互联网泡沫时形成一个短期高点。
持有超过十年的股票,一是招商银行,二是09年场内买进的封闭式基金,早些年已经转为开放式,确权后依旧持有,至于投入的本金多少这些,没有记账,早已经算不清楚了,基金经过多次的拆分、分红历史数据无从追溯。
其实A股市场也一直流传着许多长期投资的故事和造富传说。刘元生从1988年买入万科原始股380万,有据可查的是,在2015年季报中,他还在前十大股东之列,持股数未变。牛散王富济坚守片仔癀12年。但是这些故事都有一个前提,不知道我们有没有认真想过,他们固然都通过长期投资变成了超级富豪,可其实他们都是在具有了相当的财富之后,才更坚定地做价值投资的。价值投资也是有门槛的,如果你时刻指着股市里的那点钱买房买车,长期投资只能是想想而已。
对于招行,因为持股体验没有特别的糟糕,所以也谈不上抱着怎样坚定的心态,经过了何种激烈地思想斗争,才能持股长达15年,而且中间我也是做过几次差价的。
回首过去,作为事后诸葛亮来总结经验,一只股票能否长期坚定持有,是不是拿得住,跌不跑涨不卖,影响因素主要是选股和股票的最终走势。
比如选股,长期有竞争力的龙头股更容易拿住,题材股,ST股,小市值股票,涨跌起伏巨大,天宫地府乱窜,压力太大。今年湖北宜化全年涨幅位居A股第一,达到780%。我非常羡慕,这支曾经的ST股好似麻雀变凤凰,灰姑娘穿上水晶鞋,但我知道自己不具备前瞻性的眼光,即使机缘巧合买入了,也没有能力长期持有。况且一年八倍,随便一个山腰就出手了。在西游记三打白骨精故事里面,孙悟空临走时给唐僧画了个圈,呆在圈里,妖精无论如何进不来,是安全的,出圈就有危险,唐僧经不住诱骗出圈,果然被妖精抓走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能力圈,我还是先做好能力范围内的事。
炒股用自有资金,对收益期望值不能不切实际,更容易长期持有。头条经常有人问20万炒股能养家吗?投资3万每月能固定赚3000吗?但凡在A股真实买卖过几年的散户,答案都是一致的。择时也是一个问题,如果在07年11月,牛市最顶峰买入招行,解套的日子在10年后,等待解套的日子相当煎熬,从顶峰持有至今复权收益也才翻倍多点。可是稍微把时间点向前挪动几个月,收益率倍差。低价买入也更容易长期持有。
非常幸运的是我选择封闭式基金,转开放后也一直表现不错,所以基金是不是能长期持有,业绩是关键。有许多股票回过头看,可能当初坚定持有才是最优选择,有部分股票长期持有那就是万劫不复。如果我们真的一心想与某只股票定下终身之约,选择范围就很窄。哪怕我们都看好新能源,150倍的宁德时代也只适合阶段性共舞,长期持有收益参考上图顶峰买入招行。
我希望中年以后,自己能做一个真正的价值投资者,这是一个合适的开启时间,不再追涨杀跌,对股市有自己的理解和坚持。芒格说他绝不会劝40以下的人做价值投资,可见中年确实是人生的一个分水岭。我当初买入的时候虽然有想过银行股适合懒人,更多还是股票的表现促进了长期持有,持股过程平稳、波澜不惊,没有坐过山车的头晕目眩,而不是当初我就有那么的坚定。
我国的股市参与者中,以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市值约26万亿,股市总市值略低于百万亿,机构投资者占比不足30%,美国股市机构投资者占比超60%。我国国民财富主要在楼市,美国在股市,分析上因此认为我国股市发展空间巨大,这也仅仅是理论分析,财富大迁移需要时间。然后A股不能靠做空赚钱,所以一旦行业或者股票步入上升通道,爆炒过热就是必然,资金散去后又是一地鸡毛,这些对长期投资者而言都是巨大考验。我希望所有人都做价值投资,长期投资,不再为三瓜两枣的收入频繁争斗,也期待A股能发展到可以真正实现睡后收入的那一天。
长春长生这种级别的大公司为什么还会造假疫苗自毁前程?
自毁前程的最高境界就是:她不知道这是在自毁前程。她觉得自己干了一份“伟大”的事业。我从三个角度分析一下:
第一:人类最难的是什么?就是认识自己。长生生物已经被名利捆绑束缚,已经失去了理性分析的能力。一步错,步步错。如果她要知道是今天的结局,我想她是肯定不会干的。
第二:假疫苗从企业具备生产资格,到最终给婴幼儿打入身体,需要多少的检查和关口,最终他们还是层层打通进入了终端。营销渠道一旦建立,赚钱就会变得轻而易举。就像一辆车在高速行驶,你让他自己突然停下几乎不可能,风险很大,除非外力驱使。
第三:他们在盈利的过程中,道德沦丧,泯灭人性,只为满足一己私欲,觉得自己的事情不会暴露,侥幸获利。一步步地彻底走向犯罪深渊。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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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连续7个交易日低于1元?
目前,其最新股价只有0.87元,且已经连续7个交易日股价低于1元“生死线”——根据交易规则,如果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票就会直接“面值退市”。
虽然周晓光、虞云新夫妇仍然是新光圆成的实际控制人,但周晓光本人早已因违规担保、信息披露不及时等问题而被禁止市场准入,明面上她能做的事情非常有限。在如今这个紧要关口,周晓光的外甥站出来了,他宣布:当股价低于1.08元时,拟在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1000万股至2000万股。
外甥救姨妈,能成功吗?
股价已连续7个交易日低于1元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即*ST新光,于2016年4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一家商业地产、旅游地产开发和精密机械制造双主业上市公司,由周晓光、虞云新夫妇一手创办。
据新光圆成官网消息,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虞江威并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晓光和虞云新,他们分别是虞江威的姨妈和伯父。
据启信宝,新光圆成的第一大股东为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而周晓光和虞云新分别持有新光控股51%和49%的股份。
令人意外的是,1月17日,之前未持一股的董事长虞江威突然宣布要增持公司股份。
1月17日晚间,*ST新光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虞江威拟增持公司股份,当公司股价低于1.08元时,拟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1000万股至2000万股。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900万元,拟向亲戚朋友或金融机构借款1100万元,融资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2021年1月15日,*ST新光股价已连续7个交易日低于1元,最新股价为0.87元,存在因股票交易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作为曾经市值300亿元的上市公司,如今*ST新光市值仅有15.9亿元,市值缩水达95%。
在虞江威拟增持公司股份公告之后不久,深交所向*ST新光下发关注函,要求*ST新光说明董事长虞江威增持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拉抬股价以规避退市的主观动机;补充披露增持资金的具体来源、利息、后续的偿还安排。
此前已被十年禁入证券市场
1月17日晚间,*ST新光还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司法拍卖撤回的公告。
*ST新光曾在1月9日披露称,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拍卖公司实际控制人虞云新所持有的1.12亿股公司股票。但1月17日晚间,*ST新光表示,公司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因申请执行人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上述司法拍卖已撤回。
对此,深交所在上述关注函中要求*ST新光核实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拍卖虞云新股份的详细原因及后续的处置安排,并补充说明实际控制人虞云新、周晓光所持股份权利受限的具体情况,质押/冻结股份是否存在司法处置风险。
同日晚间,*ST新光也披露称,公司收到上海宝镁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镁”)发来的债务豁免函。深交所也对此进行了追问,要求*ST新光核实上海宝镁豁免公司债务的具体原因,并详细说明公司目前的债务情况。
根据深交所的关注函,截至目前,*ST新光控股股东新光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合计14.54亿元、违规担保余额合计27.03亿元。
去年1月7日,新光圆成曾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及相关人员收到安徽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上市公司假借支付第三方股权收购款名义,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未经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假借债务转移的方式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同时还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共同借款等违规行为。
安徽证监局责令新光集团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实控人周晓光、虞云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胡华龙、张云先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此外,当事人周晓光、虞云新作为新光圆成董事、实际控制人,其指使、安排新光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关联交易事项、上市公司违规担保事项、共同借款事项,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情节严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虞云新、周晓光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公告,2020年1月7日,公司董事长周晓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虞云新递交书面辞职报告。
也难怪在公司退市当口,实控人虞运新和周晓光被市场禁入的情况下,董事长虞江威突然宣布即使借钱也要增持公司股份,试图挽狂澜于既倒。
昔日浙江女首富今被取保候审
辞职之后,周晓光和虞云新的风波并未因此得以平息。
2020年12月31日,*ST新光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称,新光圆成于2019年3月30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及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周晓光及虞云新提供的马鞍山市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公(经)取保字(2020)59、60 号】,现公告如下:
“我局正在侦查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因犯罪嫌疑人周晓光、虞云新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0年12月21日起算。”
5天之后,*ST新光又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周晓光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
公告称,因新光集团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与*ST新光其他股东间的一致行动关系,周晓光作为新光集团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新光集团立案调查,并向周晓光了解有关情况。
据媒体此前报道,1962年出生于浙江诸暨的周晓光曾经被称为“浙江女首富”“最励志的女企业家”。2017年,在胡润富豪榜上,周晓光、虞云新夫妇以330亿的身家,排在第65位。
从昔日的“浙江女首富”到如今连遭调查,甚至有可能成为阶下囚,周晓光的命运不免令人唏嘘。
心绞痛能否彻底治疗?
大家好!我是小王医生,全军心脏病介入中心副主任医师,我们今天聊一聊心绞痛。
彻底治疗,是不难受了为标准?
还是所谓的彻底治愈,不再吃药了!
如果是彻底根治,以后再也不用吃药了,那么回答就是:不能!
至少目前来说,对于心绞痛没有完全根治的方法。
如果是不再发作,应该是有办法的。
对于心绞痛的治疗,无非就是三个方法:生活习惯改变,药物治疗,器械治疗。
1.生活习惯
对于已经发作心绞痛的朋友,很难通过生活习惯的改变,比如戒烟,不熬夜,清淡饮食,放松等等来彻底不让心绞痛发作。所以还是要落脚到药物治疗,但生活习惯的改变对防止心绞痛进一步的加重奠定了基础。
2.药物
最基本的阿司匹林加他汀,有效控制心率降低心肌耗氧量的倍他乐克,控制血压,缓解痉挛的地尔硫卓,改善心肌缺氧的曲美他嗪,扩血管的硝酸类,等等,这些药物需要医生根据具体情况,斟酌加用。
有一部分心绞痛患者,通过生活习惯改变及药物的治疗能够得到治疗,甚至不再发作。
3.器械治疗
支架或搭桥,对于治疗心绞痛的药物已经用到了几乎极量,无药可加了,或者判断是不稳定性心绞痛,随时有危险。那么就需要冠脉造影评估血管情况,根据血管具体情况决定支架还是搭桥。
绝大多数患者,经过血运重建治疗,以后再配合着生活习惯改变和按时服药,都能够有效的控制心绞痛。
所以说,心绞痛是一个需要长期规律服药,养成良好习惯的可以控制住症状的疾病。
不知道这样的回答您满意吗?
我是小王医生!
谢谢您的关注!
什么是ST股和PT股?
ST股和PT股
ST股
沪深证券交易所在1998年4月22日宣布,根据1998年实施的股票上市规则,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由于“特别处理”的英文是Special treatment(缩写是“ST”),因此这些股票就简称为ST股。上述财务状况或 其它状况出现异常主要是指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经审计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期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辽物资”;(3)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审计。由于对ST股票实行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庄家的刻意炒作。投资者对于特别处理的股票也要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经营性亏损,那么在短期内很难通过加强管理扭亏为盈。有些ST股是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的亏损,或者有些ST股正在进行资产重组,则这些股票往往潜力巨大。
PT股
“PT”的英语 Particular Transfer(意为特别转让)的缩写。这是旨在为暂停上
市股票提供流通渠道的“特别转让服务”。对于进行这种"特别转让"的股票,沪深交易所在其简称前冠以“PT”,称之为“PT股” 。
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三年亏损等情况,其股票将暂停上市。沪深交易所从1999年7月9日起,对这类暂停上市的股票实施“特别转让服务”。第一批这类股票有“PT双鹿”,“PT农商社”,“PT苏三山”和“PT渝太白”。
特别转让与正常股票交易主要有四点区别:(1)交易时间不同。特别转让仅限于每周五的开市时间内进行,而非逐日持续交易。(2)涨跌幅限制不同。特别转让股票申报价不得超过上一次转让价格的上下5%,与ST股票的日涨跌幅相同。(3)撮合方式不同,特别转让是交易所于收市后一次性对该股票当天所有有效申报按集合竞价方式进行撮合,产生唯一的成交价格,所有符合成交条件的委托盘均按此价格成交。(4)交易性质不同。特别转让股票不是上市交易,因此,这类股票不计入指数计算,成交数不计入市场统计,其转让信息也不在交易所行情中显示,只由指定报刊设专栏在次日公告。
推出“特别转让服务”,是依据《公司法》中关于“股份公司的股东持有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的规定而设计的。它的实行,既可为暂停上市的股票提供了合法的交易场所,又可以提示投资风险,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ST股票是怎么回事
ST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R 缩写,意即“特别处理”。该政策自1998年4月22日起实行,针对的对象是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
所谓“财务状况异常”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也就是说,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别处理。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也就是说,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别处理。
(3)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产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 ,低于注册资本。
(5)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
(6)经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
别一种“其他状况异常”是指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导致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中止,公司涉及可能赔偿金额超过公司净资产的诉讼等情况。
ST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需要指出的是,特别处理并不是对上市公司的处罚,而只是对上市公司目前所处状况的一种客观揭示,其目的在于向投资者提示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如果公司异常状况消除,可以恢复正常交易。
在哪些情形下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什么条件能恢复上市?哪些情形下被终止上市?
上市公司若有以下情形的: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前三条,交易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第四条由交易所决定。
恢复上市的条件有:
因第(一)、(二)、(三)项的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的公司申请恢复上市的,交易所依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决定恢复该 公司股票上市。因第(四)项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的,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上市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第一个半年度报告;且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显示公司已经盈利,上市公司可以向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终止上市也称“退市”或“摘牌”。有下列情形的被终止上市,上市公司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第(一)项所列情形而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因第(二)、(三)项所列情形,经查实后果严重的,交易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其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的;
(二)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虽盈利但未在披露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
(三)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的。
(四)恢复上市申请未被核准的。
(五)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的。
(六)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但公司出现亏损的。
终止上市与ST制度有什么不同?
ST制度是指沪深证券交易所从1998年4月22日开始,对连续出现2年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treatment),在“特别处理”的股票简称前冠以“ST”。监管机构对亏损公司实行“ST”制度既是对亏损上市公司警告,也是对投资者风险提示。ST只能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安排,是一个完整的市场化的市场退出机制的一个灵活的有机的组成部分。
公司终止上市,投资者将如何行使用和保护自己的权益?
公司终止上市是指公司的股票将不在交易所挂牌交易,但终止上市的公司的资产、负债、经营、产品、盈亏等并不因退市而产生改变。因此投资者应当了解以下四点:
(1)退市并不一定是破产或解散,只要未宣布破产,终止上市的公司仍然存在并运作;
(2)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终止上市的公司的股东仍享有对公司的知情权、投票权等股东权利;
(3)终止上市的公司仍然有资产重组的权利;
(4)公司终止上市后,股东仍然可以进行股份的转让。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准许合格的证券公司,为终止上市的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
连续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应予退市,早在1993年12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就已明确规定。深、沪交易所从1999年开始对连续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给予暂停上市处理,提供特别转让服务。2001年2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及相关通知是对《公司法》的相关条款进一步细化。2002年2月25日深沪交易所修改其《上市规则》,取消了特别转让服务(PT制度)。
上市公司终止上市,投资者会受到什么影响?
根据我国《证券法》、《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有关情况,丧失法定的上市条件,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其股票终止上市。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融资渠道受到较大限制。一方面公司失去了公开发行或配售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条件;另一方面,公司的市场信誉和财务信用度会有一定降低,公司在其他融资方面、经营方面也会受到较大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和重整将面临较大压力。就投资者来说,所持股票的转让受到一定的限制,不能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上市公司退市后,投资者该怎么办?
上市公司终止上市后,中国证监会将准许合格的证券公司为终止上市的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但在特定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前,先要进行股份的转托管工作。终止上市的公司股份,将依照终止上市的先后顺序办理转托管及股份转让。
上市公司退市后,投资者如何办理股份的转托管手续?
特定的证券公司为退市公司代办股份转让前先要进行股票的转托管工作,退市公司会披露办理转托管的机构,投资者必须重新确空,登记托管的手续,待登记托管达到50%以上且符合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后,公司必须与主办券商协商一致,于股份转让开始日前10个工作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股份转让公告书,明确股份开始转让的时间、地点、条件、方式、具体的操作办法等事项,投资者需密切关注公司后系列信息披露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