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抉择,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
死亡抉择,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
不处理的话会不会有后遗症,造成除了我们自己家人之外的别人有资格分房产?
换句话说,不处理能不能保证房产只是在我们自己家人手中?
要不要换房产证主要取决于您的家庭成员关系,父亲去世,这部分份额的已经是无主之物,需要办理继承。
那么谁有资格去继承这部分份额呢?
根据《继承法》规定,在办理继承时,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
而法定继承也是有顺序的,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以,这个问题的关键是都有谁有资格参与到继承里面。
第一顺位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也就是说,除了您以外,您的兄弟姐妹、您的爷爷奶奶以及您的母亲都具有相同的继承权利,大家可以一起平分死者的份额(如无特殊约定,一般都是50%)
而且办理继承手续非常复杂,所有继承人都要办理公证手续,即便不想继承也需要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手续,这就需要所有涉及的家庭成员要事先商量好,如果出现争议协商不下来,还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端。
需要提醒的是,房子办理继承需保证房子无抵押,如果房子还有贷款没还清的话要提前还款并解押才行。
上述的解决方法都是在继承人多的情况下,提前办理,提前掌握主动权,房子本身是个大物件,非常的值钱,时间长了难免有人惦记,而家人之间最好还是别因为钱的事儿闹得不愉快,毕竟家庭和睦还是最重要的。
如果家庭成员里第一顺位继承人只有您和母亲,没有其他人了,其实这个到没必要担心了,房子如果不想出售就先这么放着吧,等什么时候想出售的时候再办继承手续。
综上,着不着急办理继承可以看家庭成员间的情况,也可以考虑是不是着急处置,如果觉得不放心可以先办理踏实,如果时间长了出现其他意外就不好了。
为什么感觉人去世时一般都是半夜后?
爷爷是凌晨三点去世的,村里有老一辈的人说这是在为子孙积福。但这句话却成了我爸心中一辈子的痛,因为爷爷去世前的最后一个请求他还没来得及去做,所有人都以为那是爷爷无意间提出的要求,事后才猛然醒悟或许是爷爷在向我们暗示告别…
接到爷爷去世的消息时,我一下子从梦中惊醒过来,挂掉电话后低头看了一眼手机屏幕的时间,凌晨三点多钟。爷爷走得很安详,没有病痛的折磨,只是因为不小心摔了一跤后整个人就躺在了床上,快90岁的老人在床上躺了4个多月后就走向了生命的尽头。听我爸讲,爷爷在去世前一天的晚上,突然说想吃西瓜。当时可是在大冬天,外面零下好几度的天气,爷爷说他胸口烧得慌想吃点凉东西。因为在农村,要买西瓜只能到镇上的集市或市区的超市才能买到,我爸就答应爷爷第二天早上去给他买西瓜。可爷爷一直说着想吃西瓜,最后好不容易又睡迷糊过去了,谁知这一睡就成了永别。处理完爷爷的后事,大家在感叹爷爷的突然离去时我们才反应过来,不是爷爷真的想吃西瓜了,而是平常所说的“回光返照”!为这事,我爸内心一直特别愧疚,如果当时能早点明白爷爷的这种异常行为,他老人家也不至于走得这么快,做子女的也不会因为遗憾而自责不已。村里人都说爷爷这是“喜丧”,没病没灾人也没受罪,凌晨三点钟去世还给子孙积了福气。最开始听到这话时认为这是对方在刻意安慰我们,让我们不要太悲伤,所以就没太在意。可后来不光在其他地方也听过这种说法,甚至好几个朋友的家人也都是在后半夜去世的。这就让我感到有些纳闷了:为什么会有这种说法呢?为什么很多人去世时都是在后半夜呢?带着这些疑问,我向身边的长辈咨询了一些看法,也在网上和书本上找到了相关资料。看完之后,心里的疑团慢慢被解开了,下面我也分享出来供大家一起借阅,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人体的各种机能在下半夜后也进入休眠、放松的状态,抵抗病毒和各种意外的能力特别微弱。我们身体的器官也有自己的活动规律如夜间11点至凌晨1点,是肝脏的排毒时间;凌晨1点至3点,是胆的排毒;凌晨3点至5点,是身体肺的排毒等等。每一种器官都有自己的作息规律,当它们处于休息或放松状态时,意味着我们身体抵抗病毒和意外的能力也最虚弱。后半夜是我们身体处于深度睡眠的时间,对于健康的人来说这段时间我们可以得到很好的休息,第二天能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新一天的工作学习中。但是对身患疾病或身体虚弱的人来讲,这个时间可能非常危险,因为体内抵抗病毒的器官此时不能集中力量来对抗病毒了,身体处于被疾病控制的状态下,生命随时都可能有危险。那些在后半夜去世的人,大多是身患疾病或身体长期处于极度虚弱状态下的人,体内各种器官已经严重被病毒侵蚀而无法保持健康运转,所以人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二、后半夜也是照顾病人的家人精神极度疲惫的时候,病人的一些细微异常很难被及时发现,也会导致人因此去世。这点每个人应该都有感触,比如我们偶尔要熬夜加班,凌晨两三点虽然能硬撑着不让自己睡觉,但是大脑早已不受控制,经常会出现大脑里一片空白的情况。照顾病人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劳累的事情,需要随时观察病人的情况,白天在忙了一天后身体早已疲惫不堪,晚上再继续照顾病人状态肯定不太好。特别是长时间持续这种情况,身体吃不消是必然的。但病人在晚上时突发的情况比较多,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很可能会导致病情加重甚至去世。三、为什么老一辈人会说后半夜去世的人是在为子孙积福呢,其实这只是人们的一种美好期望。因为后半夜基本上就是凌晨,以前生活条件差连肚子都吃不饱,凌晨去世第二天早晨就少做了一个人的饭,家人就可以多吃一点。说到底,还是因为以前的穷苦生活让人们养成了时时刻刻为家人、为亲人考虑的勤俭习惯,这种深入骨髓里的关爱不仅体现在他们活着的时候,甚至在他们即将离开人世时也不忘让自己少吃点给家人多留一点。中华民族这种勤俭节约、互相关爱的品德早已深入到每一位中华儿女的内心,不管贫穷还是富裕,也不管是闹市还是深山,这种品德随处可见。虽然说“后半夜去世是在为子孙积福”只是人们臆想出来的,但我们也深深感受到了在世的亲人对逝者的感恩和怀念,亲情并不会因为人的离世而变得寡淡。从以上三点不难看出,人在后半夜去世不仅受到身体机能的影响,同时也和照料病人的家人精神比较疲惫,对异常情况不能及时发现有关系。虽然后半夜去世会让亲人感到意外和措手不及,但亲情却不会因为人的离世就此消失,反而我们还赋予这种意外有了更多怀念和祝福的意味。可话说回来,亲人的离开带给我们的总归是伤感和悲痛,是我们不愿面对的现实。为了让亲情延续的时间能再长一点,也为了我们日后不留遗憾,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可以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让家人感到心安,让我们自己觉得无憾。一、多陪伴家人,感情需要沟通。每天花上十几、二十分钟跟家人打个电话,聊聊家常,周末带上家人一起去郊外好好玩耍、放松一番。家人需要的是陪伴和沟通,趁现在父母都还健在,我们仍然可以像个孩子一样撒娇,多带他们出去走走,多给他们打几分钟电话,他们开心就是我们最大的幸福。二、身体健康最重要,工作也要劳逸结合。俗话说“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只有身体健康了,我们所有奋斗的目标才有意义。对我们自己如此,对家人也是如此。一旦身体出现不适,就要及时就医,工作需要劳逸结合,适当放慢自己的节奏也是为了让身体能得到好的休息,别等到躺在病床上才明白健康的可贵,好好关心自己就是对家人最大的放心。哪些影视剧的剧情尺度简直震碎你三观?
这部影视剧的剧情尺度简直震碎你三观,又肥又丑的莉莉进行了全身整容手术,电影《狼狈》凭着人造天使脸孔以及魔鬼身材,成为巨星。但整容后遗症逐渐出现,再加上结婚对象毁弃婚约,新人模特威胁她的地位。莉莉子精神失常,失去一切,从天堂跌落深渊,最后变成了毁容
到医院做心脏搭桥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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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回答您的问题,有没有责任的关键是医院和医生在整个的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差错或者过失,甚至是医疗事故,如何判断?很简单:找医疗鉴定委员会!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必须要有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很多人认为医疗鉴定委员会和医院是一家,当然向着医院,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医疗鉴定的结果是具有法律依据的,是很多专家在一起研讨的结果,具有客观公正的基本属性。一般是患者或家属向医疗单位所在地的县 (市、 市辖区)级或直辖市的区(县)级鉴定委员会申请。
如果不走第一条路,还可以走第二条路: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自2010年《侵权责任法》施行以后,医疗纠纷被作为特定的侵权纠纷进行处理,诉讼中不再区分医疗事故程序和侵权程序医疗过错。
通过以上两种方法,均可维护自己的权益!一定要走正常正规的法律通道。
其次我再谈谈对这件事的看法,希望对大家对医患关系有所启发。
第一,问题来源
从描述看,问题的起因主要是 手术后告知成功,没过多久却去世了,非常意外,令人难以接受,让家属疑惑非常正常,我也非常理解,但我相信当时医生会给出说明和解释的,不可能什么不说直接让把死者拉走。
很多人的关注点是为什么手术很成功,反而不久就去世了呢?然后就“理所应当”的怀疑中间过程医院或者医生犯了什么错误。其实这也是一种误解,外科手术的成功≠患者平安无事,原因很简单,手术成功仅仅是患者康复的重要原因,但不是唯一原因。
比如通过手术把肿瘤切掉,切的很干净,很漂亮,在外科医生看来,手术很成功,但这离患者顺利清醒并康复出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把心脏血管桥搭上,单就手术本身看,可以认为搭桥成功,或者理解为手术成功,心脏手术大多数需要体外循环,停不了机就是说不能停体外循环,说明心脏的循环功能差,无法自身维持。
手术本身及体外循环对人体心肺功能、凝血功能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手术后的并发症也是可以致命的,麻醉苏醒的过程是凶险的等等需要迈过太多太多的坎。
知道为什么一些大专家不愿意去一些小医院去手术吗?因为当地医院的麻醉,护理,重症管理跟不上,会影响患者存活率,手术做的再漂亮也没有用。有的大咖则带着自己的麻醉护理团队去做手术。
第二,关于什么时候医院有责任
很多人认为病人出现了严重后遗症或者死亡就认为肯定医院有责任,甚至可以看到患者家属/医闹打着横幅“医院把**治死了”。是否存在后遗症,是否死亡不是判断医院/医生有无过失的唯一的判断标准。
举个大家比较印象深刻的例子,产妇剖腹产时发生了羊水栓塞症而死亡,医生是否需要担责的问题。羊水栓塞是产科极其严重、少见的并发症,目前是无法预测,可几小时内迅速影响全身重要脏器,来势凶猛,死亡率极高,这是手术过程中本身存在的固有风险。
若整个过程中,医生采取积极的抢救措施,医院是无需担责的;相反,若在抢救治疗过程中,因医务人员脱岗或发生主观性、原则性错误(如输血血型问题),医院必须担责。
第三,从这件事情说明医生沟通存在提升的空间。
这一点我深有体会,因为我也遇到过类似的问题。
那是我在心内科的时候,一名20多岁女患者,来血液科复查,后因感冒而诱发了重症心肌炎,合并心力衰竭,心率非常慢,紧急安装临时起搏器,家属对血液科意见很大,复查来之前好好的,来到医院越治越重。
后转入心内科,我接诊时候,就深知此患者要千万小心。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化验指标之一肌钙蛋白呈现下降趋势,这表明心肌没有进一步加重。一天早上家属在走廊遇到我,问我病情如何,我简单说了一句“肌钙蛋白下降了,这是好事”,然后着急去交班!就在交班的时候,患者血压突然下降,起搏器可见起搏信号,但是心脏不起搏,最后死亡。
家属情绪非常激动,完全不能接受,抓住了我早些时候那句话,肌钙蛋白下降,病情是好转的,为什么突然死亡?当时就封病历,去医务部状告血液科和我们科,后经积极解释、沟通,加上平时家属对我的印象还不错,最后既没有走法律程序,也没有闹,就这么过去了。
从此以后,我交代病情说话非常小心谨慎,不让患者和家属产生误会,同时尽可能把病情说的全面,具体,并尽可能及时解释患者家属的疑惑,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请大家相信:在医院,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医生更想手术成功,更想让患者康复出院。我们时刻准备着与死神赛跑去抢救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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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
临终前要不要告诉她?
很多人在得知自己得了癌症之后,身体一度下跌,这主要和心态以及人体免疫力下降有关。古人曾说过:“窘苦拘囚,无潇洒之趣”,生老病死是人间常态,不要过度的压抑自己的情绪,人的情绪老压抑,气血就会淤积在体内,长此以往,气血不通,人的病情也就容易加重。
身为子女,本身就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尤其是父母生病时,重要的是不是父母知道病情的真相,而是更应该多陪陪父母,让父母感受到温暖,没有遗憾的走完最后的路才是最重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