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鄙之喉,胡是一哥这几个江苏球迷
卑鄙之喉,胡是一哥这几个江苏球迷?
他们有一个共同爱好,写点排球,但并非每个人都只写排球,他们是热爱体育的人。
这几个球友,都是优质体育作者,他们观点相对客观,是不少球迷喜欢的创作者。
说他们是江苏球迷的说法,不太妥当。只不过在他们的创作文章中,江苏队的内容占据了一部分而已。
先来分开说一下这几个球友的特点。
体坛浦江,是拥有超过11万粉丝的知名体育爱好者,他主要领域是写排球,对中国女排是真爱,对各支俱乐部,特别是江苏女排,关注较多,当然了,对于与天津女排、八一女排、恒大女排等,均有关注。
胡是一哥,确切说,不仅仅是一个排球迷,而且还是一个乒乓球爱好者,他创作乒乓话题,挺多,是一个从悟空问答创作,转到重视图文的优质作者,擅长起标题,更是一个强项。
蔚蓝的天,是一个以排球创作为主的作者,兼顾一些摄影等内容,他写排球,有自己的独特思维,特别是批判式语言,从一个球迷角度,客观阐述,尤其是对那种吹捧、贬低、抹黑等现象,进行理性驳斥。
三位球友的观点,不人云亦云,有自己的理性判断与思考。
对于浦江来说,他擅长抓新闻眼,从把握信息视角,准,所创作的内容,能够引起球迷共鸣,哪怕是争议,他是一个能引来大流量的爱作者。
他写江苏队内容较多,但是如一位球友所说,他是北京球迷,写哪支球队,未必是哪里人嘛!
胡是一哥,初始他,是一个从问答起来的创作者,且是提问为主,与微乒乓(河北球迷)等作者是很不错的球友。这个球友,擅长于通过制作一个吸引眼球的标题,来创作,内容相对客观,信息量挺大。
现在的胡是一哥,图文做的很好,所写内容以乒乓球居多,当然,一旦有比赛,他涉猎广泛。
蔚蓝的天,用一颗理性的思维,独特的视角来关注女排,特别是对那种引战式的话题,用自己理性的观点进行驳斥,用客观的笔墨,诉说对女排的爱。
从他的创作内容中,特别对李盈莹、朱婷、张常宁、郎导等关注较多,这也是容易出话题的女排人。
同时,这个球友热爱摄影,所展示的一些图片,十分富有美感。
这几个球友,在他们创作的领域,能够产出优质、客观、有思维的文章,深受相当部分球迷喜爱。
喜欢他们的条友,认为他们具有正能量,不喜欢他们的条友,时而有点抨击声,这很正常,平台给大家一个各抒己见的机会,每个条友都可以自由讨论。
如果真想认识这三位球友,需要对他们的文章细品,否则,难以客观看待他们。
其中一人不喝酒也没劝酒?
一般情况下,饭桌上,既没有喝酒,也没有劝酒,同桌的其他人醉酒出了事故,此人是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但是,如果此人是饭局的组织者,则对参与吃饭、饮酒者具有一定的安全照顾义务,其如果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则应该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首先是具有损害后果,其次是行为人存在过错,第三是其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从问题中叙述的事实来看,没有饮酒,也没有劝酒者,是否对同桌饮酒出事故的人承担侵权责任,则需要分两种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参与饭局者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对于这一方面,为了能够很好地说明这个问题,先看一个真实的案例。
酒友醉酒身亡,同饮者是否有责?法院:都有!劝酒者责任最大,但是,没有饮酒、劝酒,也不是酒局组织者,无责!
好友聚餐,免不了觥筹交错,推杯问盏,然而,在酒桌上你来我往的劝酒中,有人因醉酒引发疾病,医治无效死亡,此时,责任如何划分,同饮者是否该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因醉酒死亡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给出了答案。
2019年12月27日,周某应好友王某的邀请,前往某饭店聚餐吃饭,当天,一起参加聚餐的除了周某、王某外,还有肖某、谢某、袁某等共计七人。
当天席间,只有周某、王某、肖某、谢某四人饮酒,袁某等三人未饮酒。
聚餐期间,周某因王某极力劝酒,喝过了头,不久便醉了。大家见状,便一起把周某抬到车后座上,然后回到桌上继续吃饭、喝酒。不久,周某家属上车查看,发现周某横倒在车后座脚垫上,皮肤发紫,面色异常。
周某家属马上联系救护车,将其送到医院,而其他人却继续饮酒。最终,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司法鉴定,周某系右室心肌疾病引发恶性心律失常而死亡,饮酒可以成为恶性心律失常的诱发因素。
事后,周某近亲属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王某、肖某、谢某等当天一起参与聚餐的六人共同赔偿周某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90多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身体最为了解,对饮酒风险应当知晓,其应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负责,因此对其死亡,周某自己具有重大过错,其自己应承担主要责任,最后法院认定周某自己承担80%的责任。
肖某、王某、谢某三人与周某共同饮酒,未尽到合理提醒、照顾义务,存在过错,与周某最终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因而判令三人共同承担周某死亡20%的责,其中责任划分为:王某、肖某、谢某分别按照8%、8%、4%的比例承担。
袁某等另外三人,当天没有参与饮酒,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审判决下达后,被告不服,向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当天参与饮酒的四人中,王某作为酒局组织者之一,又对周某劝酒,对周某的死亡,责任较大,因而除了维持一审法院“死者周某自负80%责任、未参与饮酒的袁某等三人不承担责任”的判决内容外,对参与饮酒的王某、肖某和谢某的责任,重新作出了划分,即:王某、肖某和谢某分别承担责任的比例为10%、6%和4%。
据此,该案划上了句号。
对于该案,应如何看待?
(一)、对于因自身疾病,自己身体原因饮酒醉亡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死者自身应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
本案中,周某作为成年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自己的酒量,身体健康状况等最为了解,也最有义务为自己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负责。
因此,本案中的周某,对饮酒的风险应当清楚,其应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负责,对于其死亡,周某自己具有重大过错,其自己应承担主要责任。
(二)、本案王某等参与饮酒者,未尽到提醒、照顾等合理安全义务,存在过错,其过错行为与周某死亡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应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王某、肖某、谢某三人,存在劝酒行为,同时在周某醉酒后又没有尽到照顾,送医等合理安全义务,存在明显过错,后来周某死亡,三人应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中,共同饮酒的另外三人中,王某存在劝酒行为,对周某醉酒死亡,过错较大,因而二审法院作出了改判,加重了其赔偿责任比例,这体现了法律过错和责任相一致的原则,也提醒人们,不要劝酒。
从以上法院的真实判例,可以看出,问题中的饭局参与者,如果不是饭局的组织者,其没有参与饮酒,也没有劝酒,则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二、如果是饭局组织者,对参与吃饭喝酒的人,负有安全照顾义务,则其应该承担部分侵权责任。饭局组织者,对参与吃饭、喝酒的人,负有一定的、合理的安全照顾义务,比如饭局上有人醉酒后,应该合理照顾,将其安全护送回家,或者送医等。
如果同饮者酒后驾车,应进行劝阻。
如果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照顾义务,导致其出现伤、亡事故的,饭局组织者,应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因此,回到问题中来,如果是饭局组织者,即使自己没有参与饮酒,也没有劝酒,同桌的人出了事故,也应该承担部分侵权责任。
三、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共同饮酒者,应怎样做,才合理合法?首先,共同饮酒活动中,应做到不劝酒,特别是不能恶意劝酒,如果明知道对方不能喝酒,恶意劝酒,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其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于饮酒,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强迫性劝酒的。
比如,用“不喝就是看不起自己,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强迫对方喝酒,恶意劝酒的行为。
或者在明知对方已醉酒,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或者身体不适,或者有基础性疾病不能饮酒等,仍劝其饮酒。
3、同饮者醉酒后,未将其安全护送,或者送医的。
4、同饮者酒后驾车,未进行劝阻,导致其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
总的来说,共同饮酒者,或者酒驾组织者,对醉酒者负有照顾、送医等义务,如果没有尽到义务,造成其死亡的,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近几年来,因饮酒死亡导致的民事侵权赔偿纠纷越来越多,也出现了不少判例,有的判同饮酒赔偿,有的判同饮酒无责,关键就在于,共同饮酒者是否有过错,是否尽到了上述规定的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
对此,你有何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我是周律师,无偿普法,欢迎关注,一起以案说法。
红楼梦中有哪些细思极恐的细节?
刘姥姥做的那首诗蕴含深意
红楼梦里出场不多的刘姥姥是个小配角,但几次露面甚为抢镜,竟然获得了贾府的最高精神领袖贾母的喜爱和恩宠。一次次高光时刻的背后,刘姥姥究竟受到高人指点还是无师自通。
我们知道,她本是一个普通的生活拮据的农村寡妇,在一次次精彩亮相中崭露头角、突破自我,如小丑一般戏耍自己和众人,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且达到了自己的目的,甚至超额完成了。尤其是一首诗让人忍俊不止,拍案叫绝。但是细品之下,这首诗也是蕴藏深意的!刘姥姥的能力让人细思极恐!!!
刘姥姥二进荣国府的情况我们都知道,贾母说“请”,刘姥姥高声说道:“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一个老母猪不抬头。”然后自己鼓着腮不语。众人先是发怔然后哈哈大笑起来。其实细想,这首诗不是没有来由的。
刘姥姥进去大观园后受到了众人的嘲讽,红楼梦里第一矫情苛刻的林黛玉说她“算哪一门子姥姥,直叫她母蝗虫得了”。薛宝钗和妙玉也对刘姥姥不屑一顾,王熙凤更不必说,完全是拿刘姥姥当猴耍。刘姥姥深知,她几次来都是讨饭来的,就是这个超级大宅门里猪狗一般的下等人。只能人家给什么,你就吃什么。刘姥姥为了女儿、女婿、外孙一家的生计,她只能硬着头皮、忍受屈辱来了。
刘姥姥这首诗的内容是她的真实感受,是她的自我嘲讽,是她在舞台上的压轴节目,也是她隐隐对众人的回答。我刘姥姥既然来了,我就要告诉你们,你们拿我当小丑尽情嘲讽吧,但你们看戏也是要交费的。我老刘饭量非常大,不挑食,你给什么我要什么,你就是给我一头老母猪,我也吃的下,什么事都没有。
这一首诗做出了这么多层意思,我相信在场的聪明人一定能听出她的深意。最终刘姥姥此行也赚的盆满钵满!!!当然后来贾府落难时刘姥姥也伸出援手回报!!!
在射雕三部曲以及天龙八部里面是什么水平?
东方不败在射雕三部曲或者天龙中,勉强算绝顶,仅在天龙之中,勉强进入前十。经常会有人觉得,东方不败在四大高手围攻之下,尚且游刃有余,武功卓绝,十分不凡,便是到了其他书中,也能呈现无敌之姿,其实,这其中便有许多错觉。
一、关于东方不败和围攻其之四大高手武功分析黑木崖一战,乃是《笑傲江湖》之中,十分经典的一战。
整本《笑傲江湖》之中,有两个公认的江湖第一人,其中一位乃是数十年前的林远图,凭借辟邪剑法,纵横江湖,无人可敌,另外一个,便是东方不败,风清扬隐退之后,谁敢言不败?唯有东方!
黑木崖之战前,江湖之人,只闻东方不败之名,人人畏之,其武功究竟几何,并无直观概念,直到黑木崖之战,包括任我行和令狐冲在内的四大高手围攻东方不败,东方不败展现出非凡的能力,在四人手下,游刃有余,轻松无比,世人才知,原来东方不败武功之高,已经远超一般江湖高手。
令狐冲夺了先机,招招都是搏命之术,然而,无论是速度,还是内力,都完全被东方不败所压制,不过,东方不败并未超越令狐冲多少,因为,若是超越太多,便可以直接反制令狐冲,甚至震伤令狐冲。
实际上的结果却是:东方不败破绽百出,只是速度太快,令狐冲无法抓住破绽,只能搏命,东方不败可挡住令狐冲的招式,并且反击,四大高手之中,皆中了东方不败手中的针线活,然而,刺伤无数,只是皮破了,没有更大收获,种种迹象表明,其内功超越令狐冲,但比较有限。
在《笑傲江湖》中,东方不败武功有两大特色:一是内功比较深厚,二是招式和身法奇快,让四人防不胜防。
然而,此时的令狐冲和任我行这两个在《笑傲江湖》中比较顶尖的高手,其武功如何呢?
少林寺之战中,任我行和方正交手,其吸星大法对方正完全无用,被方正内力压制,根本吸不动方正的内力,而且有被震伤的危险,最终,任我行只得使用诡计,利用方正的善良,偷袭余沧海,这就像《神雕侠侣》中,金轮打不过杨过,便去偷袭郭襄,分散杨过的注意力一样,以有心算无心,方正去救余沧海,结果任我行的真正目标还是方正,导致方正略微受伤,败下阵来。
《笑傲江湖》原著之中,已经点名,任我行不如方正甚远,刚交手数招,任我行便觉得抵挡不住,只能除此下下策。
四大高手之中的向问天和熊长老,就更不如任我行了。
那么,另外一个高手令狐冲又如何呢?
令狐冲在华山思过崖的山洞之中,跟随风清扬学独孤九剑之时,曾经评价过令狐冲,二十年后,令狐冲可与天下绝顶高手争锋。此时,风清扬已经见识过令狐冲的天赋,还做出如此之评价,足以证明独孤九剑之难学,也客观说明,黑木崖之战时,令狐冲的武功在风清扬眼里,还是不足以踏足江湖绝巅的。
此时,令狐冲只是在内力上出乎意料,在风清扬推测之外而已。
其实,这也算合情合理,毕竟,独孤九剑乃是剑魔独孤求败所传,当年,独孤求败横扫武林,纵横不败,一生之所求,无非一败而已,可见独孤九剑之强横,独孤九剑便真的抵不过葵花宝典?不过是令狐冲修炼不到家而已。
那么,在内力上,令狐冲又如何呢?有人,甚至是我,曾经一度觉得令狐冲被不戒和桃谷六仙注入许多真气,最后练了任我行的吸星大法,理顺这几道真气,为己所用,又吸走了多人的内力,其内力之高绝,应该算得上顶尖了。
其实,不算的,这个时候,令狐冲之内力,最多和任我行是持平的,少林寺一战时,他就躲在牌匾之后,被方正发现,足以说明,其内力是无法达到方正之水平的,这中间还是有差距的。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黑木崖之战,看似是四大高手,其实真正战力在于令狐冲和任我行,然而,这两位的内力也只是在《笑傲江湖》中比较出类拔萃,然而,他们的内力也不能算是顶尖。
用东方不败直接与“射雕三部曲”和“天龙八部”中的高手的对比,并无直观体现,这其中最大的联系其实在于任我行和令狐冲,作为媒介,便可以做出一定的对比。
二、在《天龙八部》中,东方不败算不得绝顶高手在第一点,我们已经分析出,在《笑傲江湖》之中,风清扬退隐之后,东方不败之所以被公认江湖第一人,只在两点:一点是内力,另外一点是其奇诡的身法和速度。
东方不败的内力比令狐冲和任我行只高出一点,那么,东方不败在《天龙八部》中,内力排名,又能占到第几位呢?
令狐冲和任我行都练有吸星大法,吸星大法在《笑傲江湖》原著之中,是一门令人闻风丧胆的武功,可以吞噬别人之内力,为己所用,像这样的武功,在《天龙八部》之中也是有的,便是“北冥神功”。
吸星大法是根据“北冥神功”之残本所改造而来,存在很严重的缺陷,异种真气到了体内,不能归顺,并不能全部为己所用,这便是任我行和令狐冲两个人虽然吞噬了众多人的内力,但是,内力程度又无法和方正、东方不败抗衡的原因。
《天龙八部》之中,段誉利用“北冥神功”,其内力很快便超越了乔峰。
乔峰的内力又是如何的呢?乔峰之内力与修炼了“易筋经”的游坦之相当,游坦之修炼的是原始版本的“易筋经”,因此可以速成,可以在短时间内达到一个绝世高手的程度,而方正便不一样了,他修炼得是翻译之后的易筋经,因此,他沉浸在“易筋经”一辈子,其内力程度也许只是和游坦之相当罢了。
从这里,我们可以推测出,如果单纯从内力的深厚程度来分析,东方不败之内力,应该和乔峰是相当的。
在《天龙八部》之中,在内力上,与乔峰持平之人便有许多:游坦之、天龙寺的枯荣、鸠摩智、萧远山和慕容博。而内力超越乔峰者,更是有之:段誉、虚竹和扫地僧,这三位便是明确超越了乔峰的。
这说明,令狐冲和任我行两个人修炼的吸星大法其实存在十分严重的问题,根本无法与北冥神功相提并论,相差甚远,不能将对方之内力,完全化为己用,否则,他们的内力,便会如段誉和虚竹一般,超越一般人力之所及。
至于逍遥三老无崖子、李秋水和天山童姥,其内力之高,无法衡量,也无直观感受,然而,这三位都是修炼了顶尖内功心法,姑且便认为至少和乔峰是持平的。
也就是说,在《天龙八部》原著之中,至少有7位,其内力和东方不败是持平的,有3位,内力要在东方不败之上,可以推定,在内力上,东方不败与《天龙八部》中的绝顶高手相比,几乎是不存在优势的。
接下来,便可以分析东方不败在招式上又有几成优势了。
其实,在招式上,东方不败依旧没有任何的优势了。
杏子林一战时,王语嫣精准判断了乔峰出手的方向,然而,却忽略了乔峰的速度,也就是说,乔峰出手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越了王语嫣这个旁观者的思维速度和语言速度。
这样的速度,即便是东方不败也未必能够及得上。再者,段誉有逍遥派这样一个门派中传承下来的凌波微步,无论是速度,还是躲闪技巧,都已经是上上之选,可是,与乔峰比赛爆发力,依旧是不如。
种种表现,可以看出,东方不败不会是乔峰的对手。
东方不败不是乔峰的对手,他与慕容博等人相比,最多其实也只能维持一个持平状态,然而,实际上,东方不败未必能够及得上乔峰等人,毕竟,任我行和令狐冲等人,若是与东方不败相差太远,东方不败也不会在救杨莲亭时,被分心,被暗算。
《神雕侠侣》中,金轮大王和杨过两个人的身手相距不远,金轮大王通过袭击郭襄,去分心杨过,导致杨过受伤,顿时扭转局面,杨过被压制住了,然而,金轮大王也是一时间无法取胜。
东方不败便不一样,直接被偷袭成功,瞬间失去了反抗之能力,足以见得,这几个人其实和东方不败相差不远。
东方不败之所以可以独自面对四大高手,主要原因在于他的内力的确是略高,但是他的速度太快。
其实,东方不败的速度真的够快吗?只不过是令狐冲和任我行等人太慢了的缘故,仅此而已。
《秦时明月》里,卫庄曾经对白凤说过:你引以为傲的速度,在我眼中,什么都不是。
东方不败所谓的速度,在《天龙八部》原著之中,排名前十的高手里,他的速度,什么也不是。
三、射雕三部曲中,东方不败又能进前几呢?我们在前两点之中,已经基本讨论清楚了东方不败内力之情况,基本属于和方正一个级别,只能算作比令狐冲、任我行等人略强,也强得有限。
《天龙八部》原著之中,鸠摩智面对虚竹,十招之内,便处于下风,只能出阴谋,卓不凡偷袭虚竹,破不开防御,直接被震开,乔峰和慕容复两大高手用出两大超级绝学斗转星移和降龙十八掌交手,扫地僧介入,直接抗住两个人的武功,消弭于无形。
《倚天屠龙记》中,赵敏咬了张无忌一口,嘴角直接被张无忌内力震裂。
以上种种情况,都是说明内力相差极大的情况下,交手之状况,足以从侧面看出,东方不败之内力,并未突破一般人的极限,和段誉、虚竹之人根本无法相比。
除却扫地僧外,凭借自身之力,可以将内力修到的极限便是方正、张无忌、杨过等人这样的顶尖水准。
我们假定东方不败在短短十几年时间当中,的确也达到了这样的水准。
也就是说,在“射雕三部曲”中,东方不败的内力,也已经达到了五绝级别的水准,所以,便只用讨论招式和速度。那么,东方不败面对五绝,他能够交手多久呢?
东方不败面对郭靖和周伯通时,必然会败,因为这两位都会左右互搏术,东方不败虽然足够快,但很显然,这两位也从不慢,而且,周伯通和郭靖都会空明拳,这种拳法,几乎可以将整个躯体练遍,无物不空的境界,立于不败之地。
其实,“射雕三部曲”中,那些真正的超级高手,都是无惧速度的,甚至有克制速度的武功和办法,韦一笑的轻功足够高,可是,在真正的绝世高手眼中,他什么也不是,他引以为傲的速度,只能是在一般高手之中称雄罢了。
就像谢逊的狮子吼,这样的音波武功,任凭你速度再快,也无法躲避音波攻击,至少,你的武功还没有快到可以突破音障的地步。
关于音波攻击,欧阳锋、洪七公和黄药师都是十分精通的,除却这些,洪七公的打狗棒法就足够东方不败受了,打狗棒法专门克制各种武功,无论快慢。
其实,从《天龙八部》中,段誉初次和慕容复交手,慕容复可以抵挡和躲避六脉神剑就可看出,在真正的高手眼中,速度什么都不是,任凭你的速度再高,难道还能快过剑气的速度?
到了《笑傲江湖》中,一阳指和六脉神剑这样可以内力外放的武功便已经消失了,更别提剑气了。
《倚天屠龙记》中,有三大高手:一个是张三丰,一个是张无忌,一个是空见。张三丰和张无忌自不必说,单纯就从太极拳和太极剑的角度来看,东方不败便不是对手,完全可以将东方不败的速度拖下来。
而且,从假空相偷袭张三丰,张三丰还能一掌击毙假空相来看,东方不败就无法和张三丰相提并论,要知道,当时,张三丰听闻少林被灭,十分伤心,他本身也出自少林,因此对假空相没有任何防备,前去搀扶,被近距离偷袭一掌,却还能反击,足以说明东方不败远不如张三丰啊。
再者,空见的金刚不坏体够东方不败头疼了。
青衣客最后有话说风清扬曾说令狐冲需要二十年时间,才能和真正的高手争锋,然而,令狐冲走出江湖时,凭借其剑招,却与很多高手交手而不败,只能说明,风清扬退隐江湖后,那个江湖已经没落了。
东方不败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才被尊为江湖第一人,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而已。
《天龙八部》中,高手云集,东方不败勉强能够进入前十,或者在十名开外。
“射雕三部曲”中,东方不败属于前五绝之上、后五绝之下的水平,也算是顶尖了。
有什么有意思的奇闻异事?
野史,即所谓的与正史相对应的民间编撰的历史。其大部分是根据传闻,甚至神话故事等为原始素材编写的。野史可以作为正史的补充,也可以当做趣闻百科来阅读,但切莫将它当做正史去理解。但是,这其中有一种可能比正史更真实的历史记录,也会被归类为野史,这类史书就是旧时私家编撰,专门记录一些在正史不敢写的、需要避讳的史书。
民国小报下面就为大家讲述一个同一个故事,在正史和野史中的不同记述,是真是假,孰真孰假,各位自行分辨。
野史记载
民国时期,有一女人嫁人后,生了一男一女。但因为她老公是明星,她怕老公在外面沾花惹草,就女扮男装天天跟着他。又怕自己再怀孕,无法监督丈夫,竟然狠心做了绝育手术。谁想到,不久之后一场麻疹让她两个孩子都夭折了。她因为不能再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老公跟别的女人乱扯。这自作聪明的女人叫王明华,老公叫梅兰芳。
正史记载
正史因叙述较为详细,所以篇幅也长一些。正史中对梅兰芳和其原配妻子王明华的记述是这样的:
梅兰芳,出生于京剧世家,除了在京剧上的成就外,他与“冬皇”孟小冬的感情纠葛,是最经常被人提及的。但对于最早走进梅兰芳生命的女子,他的原配妻子王明华,却总让人忽略。这个最早走进梅兰芳生命的女子,见证了梅兰芳从默默无闻到风光无限;偏偏命运无情,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彻底毁掉了王明华的人生。最终年仅37岁,便病逝于天津。
王明华嫁给梅兰芳那年,正是梅兰芳一生最艰难的时候。时年17岁的梅兰芳在那一年,遭遇了母亲去世,又经历了“倒仓”期的考验。“倒仓”期就是男人的变声期,变声后的结果,将直接决定梅兰芳作为旦角的未来。就是在这个双重的压力下,梅兰芳迎娶了王明华。
王明华王明华也是出身于京剧世家,父亲是当时著名的旦角王顺福;因为自幼就接受戏曲熏陶,王明华婚后给予了梅兰芳极大的支持和帮助。除了身为妻子的贤惠操持外,更是凭借自己对京剧扮相敏锐的审美和感知,不断改进梅兰芳的妆容、发式和服装。
那一时期,梅兰芳的舞台造型都出自王明华之手。在王明华的精心装扮下,梅兰芳的扮相更加俊美出尘,在舞台上大放光彩。可以说,梅兰芳能够走红,王明华绝对功不可没。
梅兰芳王明华不仅在事业上对梅兰芳帮助很大,还在婚后为梅兰芳生下了一儿一女,对于单传的梅家来说,更是功不可没。为了兼顾丈夫的事业,王明华在生下女儿后,就狠心做了绝育手术。因为那时戏院有一个“女子不得在后台逗留”的奇怪规矩,为了照顾梅兰芳,王明华从此便以女扮男装的方式,陪伴在梅兰芳左右,并负责他的一切演出事项。梅兰芳与王明华但就在梅兰芳开始渐渐走红时,一场荨麻疹,夺去了他和王明华的一双儿女。两人在伤心之余,又面临一个无可回避的问题,梅兰芳是家族里兼有两房的独子(父亲兄弟二人,大伯无子),不能无后。
舞台上的梅兰芳为了梅家的后代,王明华无奈同意梅兰芳再娶。而迎娶的人,就是梅兰芳的同门师妹福芝芳。本来丈夫再娶,对王明华的伤害已经很大,而福家提的一个要求,更是让她倍感委屈。
福芝芳福家要求梅兰芳,必须要以明媒正娶的方式迎娶福芝芳,与王明华同为正妻,也叫平妻。对于这个苛责的条件,王明华虽然不情愿,但为了丈夫还是同意了。所有人都被王明华的识大体顾大局感动了。可人们不知道,王明华点头的同时,心中又有多少无法诉说的辛酸喝无奈呀!
曾经的她,也是儿女双全的幸福母亲,更是被丈夫偏爱的贤惠妻子。可随着儿女夭折、丧失生育能力,她在这个家的存在,似乎慢慢变淡了。练功的梅兰芳自从梅兰芳迎娶福芝芳后,两人婚姻美满,还生下一个儿子。相比之下,作为原配的王明华,在这个家中反而像极了一个多余的人。在这样的状态下,王明华病倒了,被诊断为肺结核。为了不传染给家人,它她决定到天津治病,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王明华在天津治病期间,梅兰芳只去过一次。而且不是去看望,而是要告诉她,自己又结婚了,新太太就是梨园冬皇孟小冬。杜月笙与孟小冬最终,1929年,被病痛折磨的王明华,在弥留之际呼唤着梅兰芳的小名“畹华”,在天津病逝。或许是出于对王明华的愧疚,梅兰芳特地在香山万花山选了一块墓地,只因“万花”与“畹华”同音,以此成全王明华至死未圆的意难平。梅兰芳与王明华合葬墓这就是梅兰芳与王明华的故事。在野史中,王明华被描述成一个“醋坛子”,因为自己的小肚鸡肠而自食恶果。但在正史中,王明华又被描述成了一个世间难寻的贤妻,为了梅兰芳不惜孤老终生。这就是正史与野史的区别,同样的故事,完全不同的叙述,完全不同的结果。如果让你选,你相信正史还是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