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f命运的羽毛,杜月笙是如何霸占的孟小冬
dnf命运的羽毛,杜月笙是如何霸占的孟小冬?
杜月笙霸占孟小冬,这从何说起呢?杜月笙虽然是个流氓大亨,但对于女人,他并不缺。在他的一生中,拥有过不少美人,举行过七次婚礼。不过他真正用心追求过的只有两位:一个是名伶姚玉兰,另一个便是他苦心栽培的红伶孟小冬。
杜朋笙是个超级戏迷,二人的缘分也算是“因戏生情”。孟小冬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梨园世家,孟氏一门三代中,出了九位皮簧戏、京剧名角。
孟小冬在唱戏上也很有天分,5岁便跟随父亲孟鸿群吊起了嗓子,学习老生唱段。6岁就开始跟着家人跑码头,7岁时随父亲到无锡,便有了登台的机会。
后来父亲在一次武戏表演中受了伤,不能再从事剧烈的武戏表演,只能在戏班里跑起了龙套。父亲事业上的受挫,家里的生计也成了问题。
为了养家糊口,父亲决定让她提前走入梨园,传承家族衣钵。于是,孟小冬投在了姨夫孙派老生仇月祥的门下,签了八年的卖身契。
1917年,法租界开办了一个“大世界”,向当时上海最为繁华的娱乐场所新世界叫板,所以在各方面的配置上很重视。在京剧这块,老板黄楚九花重金请来了当时在上海滩名气很大的著名武生李春来,在当时相当轰动。
1919年,孟小冬也开启了自己的商业演出,偶然的机会被黄楚九发现,于同年12月,便签下了孟小冬。
1919年12月13日,这一天对于孟小冬并不寻常,上天赋予了它的纪念意义。当天,孟小冬是压轴演出,剧目是《击鼓骂曹》,她演的是祢衡。
当她唱到“纵然将我的头割下,落一个骂贼的名儿扬天涯”时,台下喝彩不断,观众席中一个30多岁的男子,吩咐手下准备了一个花篮,他要亲自向孟小冬献花。
这名男子便是杜月笙,孟小冬唱完,男子便迫不及待地起身,走向后台,当他见到孟小冬时,双手抱拳,用韵白的方式说道:
“孟大小姐,阿拉杜月笙这厢有礼了!”
孟小冬当时正在卸妆,她平时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但却被杜月笙的这波操作给逗笑了。孟小冬接了花篮,还了礼,杜孟二人完成了第一次见面。
那时的孟小冬年仅十一岁,她大概做梦都没想到,这个人最后竟成了她的老公。实际上对于孟小冬,作为超级戏迷的杜月笙早就听过她的戏,只不过那时的她还只是个小女孩。
有人说,在二人第一次见面时,杜月笙就被孟小冬迷住了。不过从现实角度看,当时的杜月笙迷恋更多的是她的戏,远还发展不到男女情爱上来。不过经过这次送花之后,杜月笙确实非常关照孟小冬,给了她很多帮助。
当孟小冬与“大世界”的合约到期后,在杜月笙的撮合下,孟小冬于1920年12月便正式搭班黄金荣的共舞台。但是孟小冬并没有呆多久,由于官绅争风吃醋,不少名伶成了受害者。
比如名角露兰春被黄金荣强娶,黄金荣因为露兰春殴打了民国四公子之一的卢筱嘉,结果反手就被卢筱嘉投进了监牢。对于这件事情,得利最大的人却是杜月笙。
孟小冬要走,杜月笙自然十分留恋,一直念叨着听不到她的戏了。于是,他便请百代唱片公司为孟小冬灌制了几张唱片,以此作为留念,这也是孟小冬早期充满“海派”味儿的唱片。但大家对此更多的解读是,杜月笙是为了让孟小冬父女多赚点钱,少吃一分苦。
随着京剧艺术的日渐成熟,观众的口味提高了,对艺术的要求也更高了。孟小冬虽然曾红极一时,但她师从仇月祥所学的“老三派”,已渐渐衰落。
在艺术上处于瓶颈期的孟小冬,究竟该如何继续向前,她犹豫不决。民国初年的京城,最流行的是谭派,即谭鑫培一派,在京城几乎“无腔不谭”。
为了帮助孟小冬,杜月笙于1922年邀请她加入了自己的票房。票房一有什么活动,杜月笙都叫上孟小冬去参加。这样孟小冬有机会结交京剧界的名人,开阔了眼界,对她个人的发展方向有很大的帮助。
并且,在杜月笙的安排下,孟小冬拜了孙佐臣为师。孙佐臣早年也是名伶之一,因为坏了嗓子,后改学了胡琴,搞起了伴奏。关键请他伴奏的京剧演员,基本都是名角儿,其中就有余叔岩。
所以,孟小冬最初接触余派是从孙佐臣开始的,她迅速掌握了余派唱法的奥秒,以致于后来有机会成为余派传承唯一的弟子。
孟小冬之后选择了北上发展,杜月笙依旧在上海闯荡。期间杜月笙曾因黄金荣的事去过北京,还特意去拜访了孟小冬。
对于这一次见面,孟小冬依旧没什么大的感触,但是杜月笙却感触颇深。之前她迷的是孟小冬的戏,再见面她连孟小冬的人也迷上了。此时的孟小冬已经俨然是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杜月笙对于眼前这个美人越发的欣赏了。
从1927年梅孟结合,到1931年梅孟正式分手,杜孟二人的交集有限。但是对于梅孟这段感情的结局,杜月笙倒是有幸参与了,并且借此与孟小冬的交集又多了起来。
1931年,梅孟二人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孟小冬为了向梅兰芳讨要个说法,准备走法律途径维权。于是,她南下到了上海。
在上海期间,孟小冬找到了她的好姐妹姚玉兰,而此时的姚玉兰已经是杜月笙的第四房姨太太。好姐妹相见自然高兴,但更兴奋的人却是杜月笙。
当年孟小冬嫁给了梅兰芳,他曾为此有过失落。如今孟小冬找上门来,让他产生一种失而复得的感觉,这次他再不会让孟小冬溜走了。
在姚玉兰的建议下,孟小冬最终没有找律师,而选择了让杜月笙帮他解决这个问题。杜月笙自然求之不得,他马上就给远在北京的梅兰芳打了个电话,最终为孟小冬拿到了四万块的补偿款。
在那场心碎的婚姻中,孟小冬总算扳回了一局。这倒不是因为拿到了一笔钱,而是觉得自己总算得到了一丝尊严。
不过这次孟小冬并没有留下来,她还是走了。直到1935年,南方发生洪灾,此时已是上海大亨的杜月笙,以慈善家的身份在上海发起了赈灾义演,请来的都是名角儿,已有“冬皇”之称的孟小冬自然也在其中。
义演结束后,她并没有立刻回北京,由于身体不适,她留在了好友姚玉兰家中调养。这一住改变了孟小冬的后半生,她对杜月笙产生了感情,而且撮合的人就是好友姚玉兰。
孟小冬对杜月笙的印象很好,多年来也没少受他的帮助。经过姚玉兰这么一撮合,孟小冬对杜月笙的好感急剧上升,但是还有一层窗户纸没有捅破,据说好事是这么成的:
一天晚上,姚玉兰力邀孟小冬跟自己一起睡。结果,半夜的时候,姚玉兰偷偷出去了,而再进来的时候,人已换成了杜月笙。
面对突发的变故,孟小冬虽有些吃惊,但并没有抵抗,而是选择了默认。从此,孟小冬便成了杜月笙的女人。
由此可见,杜月笙对孟小冬并没有强迫的行为,反而是多年耕耘的结果。1950年6月,躺在病床上的杜月笙做了一件令所有人吃惊的事情:他要与孟小冬举行婚礼。
婚礼举行不久,杜月笙便离世了。如果不是因为爱情,一份尊敬,哪位女子能让重病在身的杜月笙爬起来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
他们的故事,说起来,既让人羡慕,又有几分悲凉。
dnf命运的羽毛退出了吗?
人家也不算是退出了,就是不发视频了,但是人家游戏还在照样玩的
把羽毛送人的鸟?
喜欢拔自己的羽毛送人的鸟是鲸头鹳
它“二”到什么程度呢?
它喜欢拔自己的羽毛送人。比如它正在用大尖嘴清理身体毛发的时候,看到对面有人,一下热情了,冷不丁地拔出一根翅膀上的大羽毛,丢在眼前,或者叼在嘴里缓缓靠近,“先生、女士请接受我的羽毛,以示我的诚意”……
雌性鲸头鹳会产1~3颗蛋,多数情况下都会超过2颗。虽然这些蛋都会被成功孵化出小鲸头鹳。
可这妈妈只会选择抚养其中的一只。剩下的,不管了……鲸头鹳生下来就要“命运照顾”啊。
鲸头鹳:一个刚刚好,不累,咦,你是谁家的孩子……
它还“二”的有礼貌,看到有人跟它敬礼,它也有样学样,给对方回礼。
人真的是有得必有失吗?
人真的有得必有失,我很赞同这个理论。就“得”与“失”如何界定的问题,做一个自己的论述,希望读友留言讨论。
得与失是因果自然界出除了人类,动物们很多关于得与失的表现。比如雄孔雀最珍惜自己的羽毛,所以猎人最爱在下雨天去捕捉它。下雨时雄孔雀的羽毛已经打湿,它因爱惜自己的羽毛,宁愿不动被抓也不愿飞起来乱了自己的羽毛。壁虎会在生命受到威胁时,会断尾自救。动物们天性使然,通过本能的肢体动作来自救,这是动物“得失”之间的因果关系。
人类在大自然中区别于动物,有思想感情,生活丰富,社交属性复杂。对于人的得失,就不会像动物求生那么简单。但其本质还是因果,因为想要得到一些,所以失去了一些。
得失之间“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人际交往中处处是得失,也很微妙。与人言谈,处处争锋是为了得,其实是失。举个例子,我的孩子刚满5个月,因生病住院治疗,医院病房紧张安排的病房其他小儿病患时常大吵大闹,我妻子会去说,让他们安静点。结果可想而知,都是照顾自己的孩子,病情,情绪,性格不一样,小孩的哭闹是难免的,如果想去制止其他吵闹,那就需要更大的声音去争论,而争论的结果最终也达不到自己的预期,解决不了问题,自己小孩更加不能安睡。所以有时候人的得其实是一种自私的表现,往往得不偿失。
与人发生口角,互不相让,甚至大打出手,结果是两败俱伤,为了自己占理,赢得对方,结果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人与人之间太多这类事情,最终是想得却是失。这与人的天性有莫大的关系,与壁虎和孔雀一样,人的得失也在于本能的反应,遇到事情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利益,自己要得,结果往往却是失。
得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得是主动 ,失是被动。我想升职,是想得,但事与愿违失去了升职的机会,这是失。这中间得与失的联系,就是人生的智慧。生活中处处存在得与失,有得就有失这是合理的。
往往想要得到什么是人主动去追求的,而在追求过程中失去却是被动存在的。比如我们想要升职,名额只有一个,那么竞争的过程中必然会对你的人际关系产生影响,这就是失。
所以,得与失是必然的关系,人生的智慧在于如何去取舍得失。因私欲而失是得不偿失,人的得失之间应当存在价值。
人因为计较而去得失,往往得不偿失。生活中能轻易发现这类问题,某人计较因几句话或一件小事而大动肝火或郁闷不已,这是计较,也是得失。
结语:当你因为计较而得失,结果往往是得不偿失。我们不想失去,那么就要学会放下与舍弃,放下自己的私欲舍弃自己的利益。这是人生的智慧,因为你舍弃和放下,必然就会得,不会失,得失的关系就变了,失是主动得是被动,这种关系的变化往往会使你成为人生的赢家。
@小毛李 沏一壶清茶,有你,一路同行。
你干过最丢人的事是什么?
我每想到这件事,也很庆幸,感谢那天发生了这件事。
那个时候我在一家大超市里做会计。
在我们超市的外面紧靠我办公室的窗前放着一家贸易公司的东西,是前一天夜里放的,堆的很高,都挡住了阳光照射在我的身上。
我感觉不爽,晚上下班的时候,我想看看那里是什么东西。
因为上面盖着防雨布,我得进去看。
当我进去的时候,那雨布完全把我也盖上了。
我在里面乱摸,摸到了是放的橘子。我顺手就拿了两个橘子在手里。
就是在这个时候有人把雨布掀开了,是那个贸易公司的年轻保安。
他是不懂事还是嫩,看到了我手里的橘子,立马大声喊人来抓贼。
贸易公司就在我们隔壁,他们的房子还是我们的房子租给他们的。按理我是他们的上级。当然他是新来的,不知道我们两家的关系。
那个时刻,我看了,没有地缝我可以进去,怎么办?橘子还在手里,放下更证明我是偷的,跑已经来不及了。
那个时候我真是丢死人了。
等待着警察来抓我,我瘫软的站在那里,就是没有坐在地上。
不一会就来了一个人,是他们公司的经理,他看到我站在那里,手里还有橘子。我知道他是经理,但我们没有交集没有说过话。
他对年轻的保安说:她是我们的会计,她怎么能偷橘子呢?
我立马说:是啊,我看见橘子掉落在地上,我给捡起来,他说我是偷橘子的贼。
那个保安要说话,经理说:你走吧,我来处理这个事。
我本来是想拿两个橘子吃,让人抓到了。
感谢经理给我解了围困。
他看我就是一个贼站在那里,他说:你现在是想谢谢我,那我们就握个手吧。
我们握了手。
他说我的手是他握过的女人中最小也是最柔软细嫩的手。
当我抽回我的手时,我想,我的初恋都没有握过我的手。
他是第一次做一个男人握了我的手。
人格的高贵手不是谁都可以握的。
对自己说,然而你今天犯了这么大的错误,真的感谢经理,不然你现在已经带上了手铐。
未来的人生,我因为有了这次的丢人,发誓在不许自己占国家和任何人的一点便宜,只许给人。
我做到了。
有人说我冰清玉洁,感谢这次经历,我可以去死,用死来捍卫自己的纯品纯正纯真纯情纯爱。
那天我已经进地缝里了,还怕活着的时光里做个真光明磊落的人吗?!